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138/2020-12332 发布单位: 文登区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0-12-30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8-12-31 文号:
《文登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0-12-30 14: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字号:[ ]


1、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我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的标准是多少?业主如何缴纳?

我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本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即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单幢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八层(含八层)以上的单幢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0元。自2016年7月1日起,实行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直收到户,即由购房业主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持购房合同、身份证等资料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直接交存到政务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开发企业不再代收维修资金。凡购房业主未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业主,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都包括哪些?

答: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国家政策法规都界定的非常清楚。住宅共用部位,就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但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属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其入户端口以外的部分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其维修、更新、改造等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4、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怎样分摊?

答: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5、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何时开始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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