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138/2020-12356 发布单位: 文登区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4-04-09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5-12-21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4-04-09 18: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一、出台的背景

为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管理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主要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渔业船舶船长的责任进一步明确。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渔业生产经营单位 、渔业船舶所有人、渔业船舶船长、渔业船舶船员的责任进行细化。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范, 对渔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制订、档案 的保存、渔业船舶作业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渔业生产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防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责任追究,细化对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确定执行的单位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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