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138/2020-12366 发布单位: 文登区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0-13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2-10-11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10-13 19: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6年11月17日,威海市政府正式印发《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信用信息归集的内容、途径,提出了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和奖惩措施。为加强我区公共信用信息规范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发改局起草拟定了《威海市文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并征求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41个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威海市文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七方面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等,概括了公共信用信息的主要内容,确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主要内容和途径。

(三)公共信用信息披露。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期限、公开属性、窗口及查询方式。

(四)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明确了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和奖惩范围。

(五)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与投诉。明确了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与投诉的情形、方式和流程。

(六)公共信用信息安全与监督。提出要建立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区信用平台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七)附则。规定文登区辖区内其他机关和组织产生或获取的信用信息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办法还规定了生效日期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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