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WDDR-2017-0030005
  • 文件发文字号:文价费发〔2017〕4号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
  • 文件成文日期:2017-07-27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17-07-27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17-08-01
  • 文件状态:废止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7-01-01

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关于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价费发〔2017〕4号


威海市文登区殡仪馆: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2015)》、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49号)和威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价发〔2017〕4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殡葬服务项目分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延伸服务项目。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基本服务项目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入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延伸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延伸服务项目及丧葬用品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仪馆根据成本及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定。

二、规范收费行为

殡仪馆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收费项目要坚持丧属自愿原则,签订服务协议,方可收费。

本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文价费发〔2016〕6号文件同时废止。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文发改发〔2023〕27号),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附件:文登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表


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


文登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表


基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遗体接运费(含抬尸、消毒)



灵车尸体接运费

20公里内,100元/具,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


馆内抬尸(元/具)

50


车辆消毒费(元/次.具)

40


2.遗体存放费(含冷藏)



遗体冷藏寄存费(元/小时)

5


3.遗体火化费



普通火化炉费(元/具)

144

7岁以下儿童减半

环保型火化炉费(元/具)

600


4.骨灰寄存费



普通金属全封闭架寄存(元/盒.年)

60





文件PDF版与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