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与网友交流清明森林防火话题
发布日期:2018-04-02 15: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文登区政府 字号:[ ]

  3月29日上午10点至11点,威海市文登区林业局副局长鞠传波、森林公安局局长王占强做客“学理论 懂政策 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就“清明森林防火”相关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政务微博@文登发布 全程直播了本期访谈内容。访谈期间,鞠副局长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没来得及提问的小伙伴,快看看你关心的问题是不是已经被回答了呢? 


  【主持人】鞠局长,您好,欢迎来到微访谈栏目。访谈开始,我先代表大家向您提问一个问题。清明节是不是不让烧纸?

  回答如下:主持人好,大家好。目前我省已进入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除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或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烧纸或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春暖花开2016888 提问:山上发生的火灾都是自燃还是人为的? 

  回答如下:您好,从近年来我们森林公安机关处理的几起火情来看,我区99%以上的森林火灾都是由人为火源引起。这其中大多是由于群众烧荒、烧田埂、烧秸秆、上坟烧纸等引起的,也有一些是由于儿童燃放鞭炮及个别人员有意纵火等引发的。


  @诺诺的窝窝 提问:清明期间,野外祭祖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因,每年强调,但是每年都会发生,那些明知不对偏要带明火上山的人,实在可恶,抓到后除了劝阻,会不会处罚?真该狠狠的罚!

  回答如下: 您好,《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风中小泥人 提问:我想问一下扑灭森林火灾都是用什么灭火的? 

  回答如下:您好,我们现在主要是以水灭火为主,在地形允许的情况下依靠运水车及水泵进行灭火,在水源不能到达的地方,主要依靠风力灭火机灭火。


  @风中小泥人 提问:发现森林火灾打119吗?

  回答如下:是的,也可以拨打森林公安局电话“8811119”,也可以与当地镇政府或者林业局联系,组织扑救。


  @用户5194906668 提问:想问下现在森林防火有什么先进的监控系统吗?光靠护林员24小时人工巡视太辛苦了。 

  回答如下:您好,我们在区内重要林区已安装15处林火视频监控探头,并已接入省森林防火指挥网,下一步区林业局将增设太阳能无人智能卡口,增设双波段热成像智能林火视频监控探头,发挥互联网+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


  @用户5653975096 提问:想问一下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都是由谁负责? 

  回答如下:您好,主要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盛夏0907 提问:领导你好,如果在森林火灾中发生危险,我应该怎样自救? 

  回答如下:您好,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如果在山坡估计逃离已来不及时,一是点火解围,即:点顺风火,扑火人员跟火进入火烧迹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湿土,紧贴湿土呼吸或用湿手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二是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即可安全脱险。三是卧倒避烟(火),在点火解围来不及,就近有河流、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时,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卧倒避烟(火)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避免烟害。


  @婷婷的姨 提问:经常看到电视发生森林火灾的新闻,好像森林火灾还分等级?

  回答如下: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感谢各位嘉宾做客本期微访谈,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今天访谈期间未做答复的网友,下线后我们将一一回复。最后提醒大家,如果还有问题可以拨打区林业局热线电话:898703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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