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提升城市精致指数
发布日期:2019-11-25 09: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文登区政府 字号:[ ]


  11月22日上午,文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对《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

  《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9月27日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9月29日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公布,并于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主要对养犬的分区管理、养犬的登记和缴费、养犬扰民和影响公共秩序防治、犬的免疫和防疫、犬的保护和救助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可以在哪些地方遛犬、有哪些具体规定等问题,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作了详细解答。据介绍,《办法》除规定了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或者场所外,未对市民遛犬区域进行过多限制。其中,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室内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厅;城市广场、城市公园、海水浴场的集中健身区、休闲娱乐区等。

  另外,市民携犬外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要为犬佩戴犬牌;使用牵引带,且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二米;要主动远离他人;在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时,要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要即时清除犬的粪便。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对养犬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从而有效强化了养犬行为的制度约束,提升了养犬管理水平。

  《办法》除了对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伤害他人等违法行为重申了法律责任外,重点对上位法没有规定法律责任的行为,按照罚过相当的原则新设了不同数额的罚款,最高罚款额度为一万元。

  其中,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严重违法行为,分别设定了最高一万元和五千元的罚款;对携犬进入禁止进入区域等一般违法行为,设定了最高一千元的罚款;对超过限养数量、未佩戴犬牌等一般违法行为,设定了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因违法养犬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向本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加大了对多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因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一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再次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可以在规定的最高罚款限额三倍以下予以处罚。

  新闻发布会还就市民怎么给犬只登记办证,如何收取费用;文登在哪些地方可以进行犬只登记;哪些犬可以养、哪些犬不可以养,如何测量犬只体高、体长等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王玮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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