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焚烧冥纸冥币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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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严禁在公园、道路及其两侧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抛撒冥纸,焚烧冥纸、逝者遗物和其他丧葬祭奠物品。 二、倡议开展绿色祭祀,理性祭奠,以环保、节约、低碳的方式缅怀逝者。 三、广大市民有发现违反第一条规定的,应当进行劝阻,劝阻仍不改正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经济处罚:对抛撒冥纸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焚烧冥纸、逝者遗物和其他丧葬祭奠物品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举报联系电话:8451120) 特此通告。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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