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WDDR-2024-0010001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政字〔2020〕6号
  • 主题分类:公安_安全_司法
  • 文件成文日期:2020-01-20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0-01-20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0-01-20
  • 文件状态:废止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威文政字〔20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金山管委,区直各部门、单位,驻文各单位:

为了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区政府决定重新划定文登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中文登区禁放区域范围包括:

威青高速公路以东、以南,虎山路以西,圣海路西、小嵛岭水库及沿线河道、圣海路、秀山路,秀山东路连线以北区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威海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文登区重新划定的禁放区域包括:

文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金山管委所辖区域及文登营镇所辖区域内 s202省道(福海路)以西区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本通告自2020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9日。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关于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的通知》,本通告继续执行,不再设定有效期。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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