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WDDR-2023-0010013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政发〔2020〕6号
  • 主题分类:农业_林业_水利
  • 文件成文日期:2020-11-05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0-11-05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0-12-01
  • 文件状态:废止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5-11-01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威海市文登区145条河道及68座小型水库(塘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威文政发〔2020〕6号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区政府批准实施并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包括辖区内的八甲河等143条镇级河道及旺疃河、杜营河,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及两岸堤防;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外50米相连地域。

水库(塘坝)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保护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切不小于50m,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250米。

二、有关要求

在上述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

2.禁止在河流、湖泊、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3.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5.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或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6.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7.禁止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145条河道及68座小型水库(塘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威海市文登区145条河道及68座小型水库(塘坝)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


一、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

(1)北陡埠河划界起点北陡埠村西南,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0.9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0平方公里。

(2)北陡埠南河划界起点北陡埠村西南,终点北陡埠河南,全长1.7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7平方公里。

(3)河埠庄河划界起点管庄村村东北,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1.7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7平方公里。

(4)金岭屯河划界起点东古场村东北,终点南古场村南,全长2.3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4平方公里。

(5)沙子河划界起点王埠庄村村西北,终点西汤后河交汇口,全长2.8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8平方公里。

(6)沙子西河划界起点黄庄村,终点沙子水库,全长2.1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1平方公里。

(7)十里庄河划界起点金岭屯2村村南,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2.6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6平方公里。

(8)西汤后河划界起点王埠庄村村东,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4.9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9平方公里。

(9)东藕湾河划界起点十里头水库,终点渠格河交汇口,全长2.6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6平方公里。

(10)八里张家河划界起点八里张家村村东南,终点麦疃河交汇口,全长2.3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3平方公里。

(11)麦疃河划界起点东坑村村东,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8.2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80平方公里。

(12)孙家西山河划界起点口子后村西南,终点小嵛岭水库,全长2.8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8平方公里。

(13)八里庙河划界起点西字城村西南,终点八里庙村村西北,全长2.4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5平方公里。

(14)宝泉庄河划界起点宝泉庄村南,终点所前泊水库,全长0.6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6平方公里。

(15)长夼沟河划界起点长夼沟村西南,终点长夼沟村西,全长1.2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3平方公里。

(16)丁家夼河划界起点丁家夼村东北,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2.3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3平方公里。

(17)墩前西河划界起点墩前村东南,终点渠格河交汇口,全长1.6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6平方公里。

(18)翻身庄河划界起点翻身庄村东北,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1.2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2平方公里。

(19)沟于家河划界起点沟于家村西,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1.0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0平方公里。

(20)何家店东河划界起点范家店村北,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0.5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5平方公里。

(21)何家店西河划界起点何家店村西北,终点渠格河交汇口,全长0.9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9平方公里。

(22)合板石河划界起点合板石村西南,终点合板石村北,全长1.2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4平方公里。

(23)侯家庵河划界起点侯家庵村西南,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0.8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9平方公里。

(24)后长湾河划界起点后长湾村西南,终点后长湾村东南,全长1.4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4平方公里。

(25)驾山窑河划界起点驾山窑村西,终点小店西河交汇口,全长0.9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0平方公里。

(26)教场东河划界起点教场东村北,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0.7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7平方公里。

(27)刘马庄南河划界起点东仓村东北,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2.0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0平方公里。

(28)牟家庄东河划界起点起家夼村西,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1.7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7平方公里。

(29)前架山河划界起点前驾山村东,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1.5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6平方公里。

(30)沙河子河划界起点马格庄村西北,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2.5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6平方公里。

(31)天福山河划界起点天福山水库,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0.6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6平方公里。

(32)西北岔河划界起点西北岔水库,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1.3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3平方公里。

(33)西子城河划界起点西字城村西,终点八里庙河交汇口,全长0.9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0平方公里。

(34)小店西河划界起点于家庵村村南,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1.7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7平方公里。

(35)杏树夼河划界起点杏树夼村南,终点杏树夼村东,全长1.8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9平方公里。

(36)永泉庄河划界起点永泉庄村南,终点渠格河交汇口,全长2.2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2平方公里。

(37)毕家店河划界起点河清村南,终点六山张家河交汇口,全长2.3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3平方公里。

(38)陈驾埠河划界起点初家水库,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3.9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9平方公里。

(39)陈驾埠南河划界起点大台水库,终点陈家埠河交汇口,全长1.7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7平方公里。

(40)大水泊河划界起点石夫人后村东南,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8.7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3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88平方公里。

(41)东堡子河划界起点黄山阳村北,终点东堡子后村村东南,全长2.6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7平方公里。

(42)东邹山河划界起点东邹山水库,终点香山河交汇口,全长1.8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8平方公里。

(43)口子河划界起点口子村西北,终点岭上孙家河交汇口,全长4.2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0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2平方公里。

(44)栏杆河划界起点南洼村东南,终点大水泊河交汇口,全长5.8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8平方公里。

(45)岭上孙家河划界起点方家水库,终点坤龙邢水库,全长5.1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2平方公里。

(46)六山张家河划界起点魏家水库,终点六山张家村东南,全长4.1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9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1平方公里。

(47)荣家店河划界起点后村村北,终点口子河交汇口,全长2.9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0平方公里。

(48)山后孙家河划界起点山后孙家水库,终点山后孙家村南,全长1.3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3平方公里。

(49)山后王家河划界起点山后张家村村西南,终点岭上孙家河交汇口,全长2.9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9平方公里。

(50)时埠河划界起点时埠水库,终点大水泊河交汇口,全长4.7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6平方公里。

(51)屯宋家河划界起点屯宋家村南,终点李家水库,全长2.0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1平方公里。

(52)下河河划界起点口子李村东,终点岭上孙家河交汇口,全长3.3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3平方公里。

(53)大旺庄河划界起点西官道村村南,终点山后侯家河交汇口,全长1.6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6平方公里。

(54)南汤村河划界起点河南洪家村东南,终点昌阳河交汇口,全长6.6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66平方公里。

(55)山后侯家河划界起点庙山姜家村,终点大沙河交汇口,全长6.2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62平方公里。

(56)永福河划界起点军营村村北,终点山后侯家河交汇口,全长3.8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8平方公里。

(57)回头河划界起点山前庄家村北,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8.8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5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86平方公里。

(58)莱官河界起点波浪后水库,终点唐家嘴子村村东,全长3.4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5平方公里。

(59)岭上东河划界起点慈口观村东,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5.4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5平方公里。

(60)河格河划界起点河格村村西,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2.7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8平方公里。

(61)金格河划界起点姜家庄村西南,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3.2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3平方公里。

(62)田滋河划界起点曲家疃村南,终点昌阳河交汇口,全长7.4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75平方公里。

(63)徐格河划界起点桃庵村西北,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5.3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3平方公里。

(64)鹁鸽崖河划界起点渠格村村西,终点南圈水库,全长3.9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9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0平方公里。

(65)城子耩河划界起点城子耩村东,终点林村南河交汇口,全长1.5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6平方公里。

(66)程格河划界起点许家埠村东,终点泽头河交汇口,全长1.7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7平方公里。

(67)孔格庄河划界起点孔格庄村西南,终点林村南河交汇口,全长3.4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5平方公里。

(68)里岛北河划界起点里岛村西,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3.2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3平方公里。

(69)刘家疃河划界起点大宋家村西,终点泽头河交汇口,全长2.0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0平方公里。

(70)南桥河划界起点南桥村北,终点二道河交汇口,全长5.7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8平方公里。

(71)团岚埠河划界起点大宋家村东,终点岛集北河交汇口,全长2.8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9平方公里。

(72)下泊子河划界起点下泊子水库,终点泽头河交汇口,全长2.6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5平方公里。

(73)杨家庵河划界起点杨家庵村西北,终点林村南河交汇口,全长2.3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24平方公里。

(74)背眼河划界起点背眼村村西,终点山北头南河交汇口,全长2.4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1平方公里。

(75)池水头北河划界起点池水头村东北,终点池水头河交汇口,全长1.1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1平方公里。

(76)池水头河划界起点刘家上口村东,终点五道河交汇口,全长3.0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0平方公里。

(77)东于河划界起点东于村村北,终点英山前河交汇口,全长2.4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4平方公里。

(78)陡埠河划界起点威海管理学院西南,终点孙疃河交汇口,全长6.1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3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8平方公里。

(79)黄龙岘河划界起点黄龙岘村东北,终点旺疃河交汇口,全长3.0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9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0平方公里。

(80)姜新庄南河划界起点姜新庄村西南,终点于家口河交汇口,全长2.0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0平方公里。

(81)李家庄河划界起点林子西村西北,终点山北头南河交汇口,全长2.4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9平方公里。

(82)山北头南河划界起点林子西村西北,终点旺疃河交汇口,全长7.2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3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73平方公里。

(83)松岚后河划界起点松岚后村村西南,终点周家埠河交汇口,全长1.6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6平方公里。

(84)谭家口南河划界起点西谭家口村南,终点林村北河交汇口,全长1.1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2平方公里。

(85)五道河划界起点上卧龙村北,终点旺疃河交汇口,全长6.7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68平方公里。

(86)西于河划界起点西于村东北,终点旺疃河交汇口,全长2.5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4平方公里。

(87)窑南坡河划界起点窑南坡村西,终点旺疃河交汇口,全长1.7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7平方公里。

(88)姚家庄河划界起点北石山头村西北,终点峰山河交汇口,全长5.6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7平方公里。

(89)英山前河划界起点议城村东,终点旺疃河交汇口,全长6.3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63平方公里。

(90)于家口河划界起点凉水湾村北,终点林村北河交汇口,全长5.1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1平方公里。

(91)周家埠河划界起点松岚后村西,终点山北头南河交汇口,全长4.4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5平方公里。

(92)草场河划界起点西古场村西南,终点米山水库,全长1.0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5平方公里。

(93)长山河划界起点长山村西,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2.7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6平方公里。

(94)大山前河划界起点佛东夼村西南,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4.5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5平方公里。

(95)姜格西沟河划界起点姜格庄村村西,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2.2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2平方公里。

(96)三叉湾河划界起点小耩村村东南,终点小黄沟河交汇口,全长1.9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9平方公里。

(97)西铺头饮牛湾河划界起点长耩村东,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2.01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1平方公里。

(98)下铺子河划界起点下铺子村村东北,终点米山水库,全长1.5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6平方公里。

(99)小黄沟河划界起点鸭子夼村东南,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2.3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3平方公里。

(100)耩南庄河划界起点耩南庄村北,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2.0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0平方公里。

(101)八甲河划界起点辛上庄村北,终点张格河交汇口,全长9.7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50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98平方公里。

(102)晒子河划界起点犁眼沟村村南,终点楚岘河交汇口,全长3.4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0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5平方公里。

(103)蒿耩河划界起点蒿耩村村南,终点张格河交汇口,全长8.7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6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88平方公里。

(104)九里水头河划界起点汤泊桥,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8.9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7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88平方公里。

(105)毛家沟河划界起点冼郭疃村南,终点九里水头河交汇口,全长2.3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8平方公里。

(106)崖子头河划界起点漩夼村东北,终点九里水头河交汇口,全长1.7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7平方公里。

(107)止马岭河划界起点止马岭社区东南,终点九里水头河交汇口,全长0.3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3平方公里。

(108)冷家河划界起点冷家水库,终点张家埠渔港,全长4.9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9平方公里。

(109)下埠前河划界起点上埠前村村南,终点下埠前村村南,全长1.5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5平方公里。

(110)张家埠河划界起点张家埠村村西北,终点张家埠村村东南,全长2.3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3平方公里。

(111)大沙河划界起点绿杨村北,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8.7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9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88平方公里。

(112)泊高家河划界起点岭东村东北,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8.6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86平方公里。

(113)岔河划界起点沟西村村西北,终点南圈水库,全长5.9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60平方公里。

(114)城北河划界起点三里河南,终点东母猪河交汇口,全长0.9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9平方公里。

(115)迟家河划界起点三庄村西北,终点栏杆河交汇口,全长1.1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2平方公里。

(116)岛集北河划界起点大宋家村南,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5.6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6平方公里。

(117)峰山河划界起点峰山村村西南,终点林村北河交汇口,全长3.3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2平方公里。

(118)官道西河划界起点山阴沟村东,终点昌阳河交汇口,全长4.52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0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45平方公里。

(119)韩家庄河划界起点韩家庄村北,终点池水头河交汇口,全长2.0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0平方公里。

(120)河里河划界起点马家夼村南,终点辛立庄村西,全长12.3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4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1.14平方公里。

(121)侯家东河划界起点南渠格村东北,终点时家滩村西南,全长7.1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0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71平方公里。

(122)胡格庄河划界起点胡格村西北,终点城子耩河交汇口,全长2.6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5平方公里。

(123)林村南河划界起点上泊子村北,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8.8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3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88平方公里。

(124)米山河划界起点米山村村西,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3.3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3平方公里。

(125)乔家庄河划界起点乔家庄村北,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1.9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0平方公里。

(126)渠格河划界起点姜家庵村西,终点杜营河交汇口,全长7.3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3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71平方公里。

(127)山后河划界起点东山后村东南,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3.0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0平方公里。

(128)山前河河划界起点山前村北,终点时家滩村西南,全长6.4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60平方公里。

(129)孙疃河划界起点崔家口水库,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12.1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6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1.21平方公里。

(130)五里屯河划界起点林家泊村东,终点九里水头河交汇口,全长0.6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06平方公里。

(131)香山河划界起点东邹山村西,终点回头河交汇口,全长5.10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51平方公里。

(132)泽头河划界起点眠虎岭村东,终点母猪河交汇口,全长6.85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2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69平方公里。

(133)寨前杨家南河划界起点山前村东,终点寨前杨家东北,全长4.18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0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8平方公里。

(134)小山前河划界起点小山前村村东,终点大山前河交汇口,全长2.29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4平方公里。

(135)高村河划界起点凤台顶后村村西北,终点青龙河交汇口,全长2.8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8平方公里。

(136)慈家河划界起点慈家滩村村东,终点圣海路,全长1.46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3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5平方公里。

(137)慈家南河划界起点寨西村北,终点慈家河交汇口,全长3.27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3平方公里。

(138)港南河划界起点滩西头村北,终点寨前东南,全长2.5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5平方公里。

(139)花岛河划界起点尹家村村西,终点花岛村村南,全长2.3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2平方公里。

(140)西泊河划界起点南靠山村村北,终点环海路,全长2.1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2平方公里。

(141)尹家北河划界起点南靠山村村东南,终点侯家东河交汇口,全长1.94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6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20平方公里。

(142)泽库河划界起点泽库村西,终点五垒岛,全长3.1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10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31平方公里。

(143)二道河划界起点姜家庄村东,终点环海路,全长6.43千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0.12平方公里。

二、小型水库(塘坝)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

(1)北石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0.0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背眼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1.86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毕家店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水库兴利水位线70.13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波浪后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24.3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鹁鸽崖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7.25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蔡家庵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9.32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7)车卧岛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2.7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8)陈驾埠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2.52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9)初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9.9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0)崔家口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2.44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1)大官庄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0.0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2)大山前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30.24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3)大台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1.7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4)东廒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21.25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5)东邹山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1.87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6)陡埠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3.31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7)方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93.6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8)高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21.15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19)崮山后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91.26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0)官道西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1.4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1)河格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42.6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2)河胡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9.4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3)黄龙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8.32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4)黄龙岘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1.4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5)集后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27.75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6)姜格庄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33.75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7)姜新庄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1.01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8)金钱河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31.9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29)鞠格庄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23.48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0)冷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39.18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1)李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46.38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2)岭西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3.97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3)炉上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37.25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4)鲁家埠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49.7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5)马腚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7.99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6)庙后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27.5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7)庙山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5.0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8)潘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8.11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39)青庄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42.5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0)曲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03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1)三庄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9.99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2)沙子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8.72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3)山后侯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24.48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4)山后孙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0.57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5)山前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47.12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6)十里头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7.82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7)石头河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9.4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8)时埠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95.79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49)四清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4.3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0)松山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90.7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1)天福山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4.8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2)王埠庄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0.16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3)魏家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91.4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4)五道河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8.1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5)西北岔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2.64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6)西五里头塘坝管理范围: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3.5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7)西于塘坝管理范围: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6.44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8)西庄子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4.2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59)下泊子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49.25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0)香山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47.7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1)小嵛岭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1.6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2)旸里后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2.37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3)旸里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52.33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4)姚家庄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35.9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5)英山前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70.92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6)于家口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64.1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7)院下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82.24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68)翟格水库管理范围: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兴利水位线40.40m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m,大坝坝端以外30m。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m。

三、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调整

(1)杜营河(虎山路至松山水库溢洪道段)进行河道综合整治,其中部分河段进行了扩宽。根据河道实际情况对其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线进行调整。调整起点文登营桥  ,终点松山水库溢洪道,长度6.65千米,调整段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约为0.4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约为0.66平方公里。

(2)旺疃河院东村段,河道左岸无堤防,右岸距离河口平均45m有附近行政村自建土堤,根据《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该段河道界限进行调整。调整起点院东村村东北,终点院东村村北,长度0.34千米,调整段划定河道管理范围为0.0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为0.0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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