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问政>意见征集

关于《威海市文登区砂资源管理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区砂资源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威海市文登区砂资源管理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3月20日前反馈至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631-8453628;电子邮箱:wdsljhds@wh.shandong.cn)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2020年2月20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砂资源,推动砂资源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领导、综合整治。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科学规划、有序利用。坚持保护性开发战略,按规划合理开采砂资源。

(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全区“统一规划、统一出让、统一税费、统一监管”的要求,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

(四)联合执法、协同配合。明确综合管理主体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五)严管严打、稳妥操作。坚持严打整治与稳妥处置相结合,努力维护良好管理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各镇街(含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山,下同)对辖区河道、土地等可开采砂资源(包括酥土)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做好详细调查并形成台帐。

(二)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砂资源属于非金属矿产资源。区自然资源局和水利局要结合土地、河道管理分别编制砂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确定禁采区、宜采区和禁采期,严格执行规划有序开采。

(三)实行砂资源有偿出让制度。砂资源开采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区自然资源局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砂资源采矿权。鼓励具备经营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

(四)储砂管理。各镇街会同自然资源局合理设置统一的砂堆放点,全区境内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储砂,并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储砂清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五)运砂管理。全区砂资源运输实行联合执法、综合监管模式,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要加强联系沟通,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运砂源头、路线到运输终端的全面监管。

(六)法律责任。砂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取用、合理利用,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任何未经许可擅自破坏砂资源管理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纪追究相应的法律或纪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威海市文登区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砂资源管理工作。将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评价纳入到区政府对相关部门、镇街的绩效考核中,对在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中不尽职尽责、履职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街、村(居)统筹网格监管力量,对辖区采砂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或收到非法采砂违法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劝告制止,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做好执法相关现场确认、秩序维护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形成合力,保障全区砂资源正常管理秩序。区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河道砂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开采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已批准的方案,建立动态化监管机制,对河道及水利工程范围内开采砂资源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依法查处河道内违法违规开采行为,落实河道内砂资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河道外其它砂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开采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已批准的方案,根据砂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调整矿产规划,依法制止管辖范围内的非法占地采砂、修筑运砂道路设施等行为,依法发放采矿许可证,加强对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监督检查,建立动态化监管机制。区海洋发展局负责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管辖范围内的砂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开采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已批准的方案;建立动态化监管机制,落实海域内砂资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依法查处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砂资源管理的行政执法及盗采处置工作;负责依法查处采砂、运砂活动中扰乱治安管理秩序行为、交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的违法采砂等案件依法展开调查进行处置。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查处采砂洗砂等活动中非法排污等行为。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联合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超限运输砂资源等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对农村公路、桥梁范围内采砂作业行为进行安全确认。区财政局负责对各执收部门的砂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管,监督建设方禁止使用盗采砂资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依法对采砂经营业户进行注册登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涉及砂资源开采、加工、运输的相关部门、单位及企业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三)加快协调推进。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砂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公布各级河长、网格员联系方式、砂资源管理工作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砂资源良好管理秩序。


附件


威海市文登区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岳欣茹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基祥 公安分局政委

     王基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文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华国 区水利局局长

     于春柏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于柳红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邢利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耿 涛 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 辉 区财政局局长

     夏明习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孙向阳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侯志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国辉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

     于永峰 区海洋发展局局长

     于向前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于华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永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凯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永胜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毕建卫 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王 涛 天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龙胜 界石镇镇长

     刘文光 大水泊镇镇长

     杨 静 张家产镇镇长

     王金生 高村镇人大主席

     陈 辉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卫红红 金山管委主任

     花 健 米山镇镇长

     刘东晓 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海程 宋村镇镇长

     方冰洋 泽头镇镇长

     吴海军 葛家镇镇长

     侯志军 文登营镇镇长

     鞠 波 侯家镇镇长

     方 剑 泽库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徐华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一、起草背景

砂资源是重要的建筑材料,事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砂石需求日趋旺盛,砂资源管理难度大、问题多,加之近年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砂资源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政府管理事务的难点。目前我区砂资源管理相对混乱,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扬尘、淤塞河道、污染水体等问题隐患,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切实加强全区砂资源管理,起草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全区砂资源管理,深化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从源头和终端上加强监管,严控非法洗砂、非法取土行为;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砂资源,推动砂资源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实现砂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各镇街对辖区河道、土地等可开采砂资源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做好详细调查并形成台帐。

(二)坚持保护性开发战略,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结合土地、河道管理分别编制砂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有序开采砂资源。

(三)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各镇街会同自然资源局合理设置统一的砂堆放点,全区境内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储砂,并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储砂清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五、关键词解释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是一种管理模式,其中“条”指的是垂直管理部门或业务系统之间的上下级领导关系,而“块”则是指平行管理的区域。


2020年2月20日,文登区水利局就《威海市文登区砂资源管理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3月23日,我单位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