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下同)优质、特色、多样化办学,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聚焦影响高中阶段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和结构更加合理,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争当走在前列排头兵、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新型城镇化规划、产业发展需求、人口变化趋势等,合理规划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普通高中建立健全大班额监测和长效防控机制,逐步化解超大规模学校,2018年消除50人以上大班额,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过60个班。
到2020年,实现所有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确保校园规划建设水平位于省内前列。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推动职业教育学校科学定位、加强资源整合和专业优化,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0年,再创建2—3所省级示范性和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探索职业学校多元化办学模式,加强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对办学规模小、效益低、特色不突出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优化重组,提高办学水平。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改革,加强课程规划和开发,构建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学校课程体系,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将普通高中课程(学科)基地建设作为特色高中建设的必备条件,自2018年起每所普通高中至少要启动1—2个课程(学科)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不少于20个市级课程(学科)基地,努力创建一批省级课程(学科)基地,引领全市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自2018年起正式实施选课走班,优化制度管理,改进教学模式,推进课堂学习深度变革。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强化“自主探究学习”“考察探究活动”“社会服务活动”“职业体验活动”等课程实施,开展跨学科项目学习和创新(创客)教育,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系列大赛。依托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创新创意实践系列大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教师全员参与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工作机制。普通高中学校规范使用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改造升级,结合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坚持区域统筹,推动职业学校新一轮专业布局调整,加快与新兴产业相对接的智能制造、康养服务、跨境电商、时尚创意等专业建设,鼓励企业、行业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共同制定专业课程设置方案,将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人才培养标准。
(三)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启动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推动学校发展方式和育人模式转型,自2018年起启动市级特色高中培育工作,建立特色高中遴选认定机制,经评估认定的特色高中可根据办学需要适当上浮学费标准,到2020年全市建成不少于6所市级特色高中,争取创建省级特色高中。实施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联合育人计划,支持高中阶段学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共享教育资源;支持普通高中与高职高专学校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机制,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推进职普融合,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普通高中班,到2020年全市至少建立2所综合高中;支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探索推进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资源互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成长途径。
(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全面考查、多次考试、“分数+等级”呈现、综合评价,通过“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方式将艺术考试统一纳入中考改革范畴。制定《威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完善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比重。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强化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改革,合理确定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依法加强对民办高中的招生管理。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保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校”录取方式,加大对西部贫困及对口帮扶地区学生招收力度。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和使用,配足配齐教师,教学辅助人员通过内部挖潜等途径解决,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腾出更多编制用于专任教师岗位。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学校间教师交流制度化、科学化,允许教师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间跨校兼课,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高教师入职标准,新进教师以硕士层次为主。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专业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试讲、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大培养培训、绩效考核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强教师全员培训,鼓励在职教师接受研究生教育。完善职称评聘政策,将完成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切实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六)实施信息化提升工程。推进校园网络改造升级,更新多媒体教学设备,支持配备移动学习终端,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不断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和创新能力。完善“智慧教育”云平台各项功能和资源建设,逐步构建面向学生学习和成长、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家长与学校互动的公共教育空间。鼓励学校以应用为导向,以教育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创新为核心,探索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学生评价、家校合作中的融合运用,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组织开展新型数字化学校试点,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开。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和建设保障。
(七)推进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切实转变教育主管部门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管理权限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充分释放办学活力。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快学校章程建设,推进依法治校,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试点,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力保障校园安全,促进教育教学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学校。扩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学校根据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依法依规设置和调整专业。民办普通高中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前提下,在允许范围内可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待遇,落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非营利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同等待遇试点政策,非营利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产权明晰、办学规范、诚信度高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给予灵活多样的信贷支持。
(八)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科学核定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严格落实省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大型设备、大额工程支出单独安排资金。根据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要求,实施全市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支持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以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特色高中建设为着力点,支持普通高中课程(学科)基地建设、特色项目建设、聘用校外专业人士开设特色课程、与高校联合育人行动、专项竞赛活动、省级试点示范学校创建等工作,加大对以上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收入。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要制定普通高中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年底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同步推进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债务化解工作。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教育基金,对教师、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要把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机构编制部门要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教师配置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支持学校快速发展。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支持特色建设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进技工学校发展,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物价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的价格监管和收费指导。
(三)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群众满意度评价和评估问责机制,针对重点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开展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评估验收工作,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对区市政府(管委)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威海军分区,中央和省属驻威单位。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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