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政办发〔2021〕8号
  • 公文种类:意见
  • 主题分类:民政_扶贫_救灾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文件成文日期:2021-11-12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1-11-12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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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威文政办发〔20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驻文有关单位:

《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截至2020年末,我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17.1万,占总人口的33%,为积极应对人口重度老龄化,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扩建人民医院康养中心,打造成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对失能失智老人进行集中供养。改造提升11个乡镇敬老院,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发挥14处分散特困供养服务站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生活困难的低保、特困和有特殊贡献的老党员、老模范、优抚对象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浴、生活照料等服务。2021年底前,有意愿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全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金山)

(二)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落实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新建小区规划、住建部门要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不能同步交付使用养老设施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对105个已建旧小区,鼓励将社区服务场所40%以上的部分用于养老服务,或采取回购、插建、利用闲置资源等多种方式与“连心党群服务站”、红色议事厅、信用超市等相结合,解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腾退的用房,条件适宜的,鼓励用于社区养老服务。2021年底前实现新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威海市规划局文登分局、各镇街、金山)

(三)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分期分批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和生活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在镇街对生活困难的失能老年家庭进行养老床位改造。(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各镇街、金山)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四)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大力推动安全质量隐患整治,集中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发挥“四专员”监管机制,所有养老院全部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规定标准,达不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的,取消其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资格。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金山)

(五)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搭建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城区,街道办事处都要建设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试点带动,在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2022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金山)

(六)提升长期照护服务质量。大力发展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鼓励各类养老机构设立失智症照护专区,打造一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项目。2022年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床位总数的65%以上。健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金山)

(七)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探索乡村养老新模式。利用敬老院转型升级等形式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底覆盖率达到50%,2022年底达到全覆盖。将盘活农村幸福院、农村幸福餐桌建设与睦邻互助点建设相结合,形成农村养老服务新体系,到2023年底,全区农村幸福院基本盘活,睦邻互助点全覆盖,全面建立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实现“原居养老”提供有效支撑。(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金山)

(八)提升城乡社区助餐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社区食堂、农村幸福餐桌建设。2023年底前,社区食堂数量达到15处,农村幸福餐桌占比达全区村居40%。2024年底前,基本建立助餐长效运行机制,力争基本解决城乡老年人“一餐热饭”的刚性需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金山)

(九)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建成全区养老智慧管理平台,打造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监管、视频可视化监控、养老政策发布等综合性监管平台,实现与省养老“两台一网”对接,推进养老服务与户籍、医疗、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打造全区统一的6012349民生服务热线,扩大热线知晓度和覆盖率,整合涵盖群众生活各类便民利民、生活咨询服务资源,实现便民服务“一单通达”。精准搭建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平台,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各镇街、金山)

(十)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职业院校开办养老服务类专业。2023年底前打造一处全省养老人才培育基地,建立全省最全的养老管理、服务人才培养、就业、继续教育、监督考评体系。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鲁政办发〔2019〕24号)的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引导社会工作者参与养老服务。鼓励发展积分养老、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等,与诚信体系挂钩,引导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按一定规则记录储存服务积分或时间,兑换相应物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金山)

(十一)提升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水平。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推进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支付范围。鼓励建设医疗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积极争创全国康复辅助器具试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各镇街、金山)

三、健全养老服务制度机制

(十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制定发布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重点保障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实施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实施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金山)

(十三)健全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机制。提升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精准度,加大财政资金在社区居家养老、城乡助餐服务、护理型床位建设、养老人才培训、养老信息平台运营等方面投入力度。全面落实资金、土地、税费、融资、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落实外资发展养老服务国民待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金山)

(十四)健全养老服务综合协调监管机制。细化诚信体系+“四专员”养老服务质量管理评定体系+部门联动议事机制“1+1+1”养老服务监管模式。通过诚信体系的建立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纳入诚信赋分内容,倒逼养老机构自律经营;在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方面,通过采取养老机构内部确定一名质量监督员、一名安全员、招募一名社会监督员、聘请一名第三方评估员的“四专员”监管模式,通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搭建、社会对服务绩效、卫生、餐饮、满意度的监督,第三方的专业评估和指导,全方位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协调和行业综合监管,建立养老服务“黑名单”制度,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建立会员制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现象早发现、早处理。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文登支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各镇街、金山)

(十五)完善养老领域“放管服”机制。降低准入门槛。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区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对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实行直接登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金山)

(十六)完善医养结合发展机制。简化审批手续,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结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已经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依据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合一”,推动医养健康服务资源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金山)

(十七)完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政府配建配置和登记管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交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托管运营。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建立满足老年人多样需求、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大力发展旅居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养老社区、康养小镇等新兴业态,促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等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威海市规划局文登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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