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5278033/2021-14018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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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2019年至2020年12月期间交通事故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15 15: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


2019年至2020年12月期间,文登区共发生亡人交通事故13起,伤人交通事故10起,无伤亡交通事故1起,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0〕15 号)有关规定和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威海市文登区2019年至2020年12月期间交通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1年11月4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交警七大队、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2019年至2020年12月期间,交警七大队对21起交通事故分别给予50-2000元罚款,具体为:①2019年3月9日交通事故曲范禄受到行政处罚200元;②2019年4月11日交通事故蒋忠涛受到行政处罚800元;③2019年5月18日交通事故丛鲁军受到行政处罚100元;④2019年5月22日交通事故刘宗仁受到行政处罚100元;⑤2019年5月25日交通事故张少川受到行政处罚200元;⑥2019年5月29日交通事故徐德军受到行政处罚100元;⑦2019年7月26日交通事故刘志伟受到行政处罚200元;⑧2019年9月20日交通事故陈代青受到行政处罚200元;⑨2019年10月17日交通事故李芹庚受到行政处罚100元;⑩2019年10月22日交通事故粱仁军受到行政处罚2000元;⑪2019年11月1日交通事故于强受到行政处罚50元;⑫2019年11月18日交通事故王国朋受到行政处罚100元;⑬2020年3月5日交通事故王敦乐受到行政处罚50元;⑭2020年3月12日交通事故姜茂波受到行政处罚50元;⑮2020年4月19日交通事故邵茂广受到行政处罚50元;⑯2020年6月18日交通事故曲鹏凯受到行政处罚500元;⑰2020年6月25日交通事故王召利受到行政处罚100元;⑱2020年7月29日交通事故王国众受到行政处罚100元;⑲2020年8月21日交通事故受到曲范禄行政处罚100元;⑳张德峰因2020年9月26日交通事故受到行政处罚100元;㉑赵英虎因2020年9月30日交通事故受到行政处罚100元。上述行政处罚均已完成收缴。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19年5月25日交通事故车辆所属的文登市永安运输公司按文登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要求分别于2019年6月、2019年7月、2019年8月在全体驾驶员会议以及公司领导机构会议上,对此次事故进行通报及警示教育。2020年6月25日交通事故车辆所属的威海宏利客运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2020年10月14日交通事故所属的威海市缘浩运输有限公司对驾驶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2000元,扣除年底经营绩效奖励。

2019年6月7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科室及11家道路运输企业召开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通报并对我区永安运输有限公司5.25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9年11月12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科室及11家道路运输企业召开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江苏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文登区11.1交通事故及全国发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对冬季全生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20年6月30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事故通报及防汛工作部署会议,对系统内前段时间宏利客运出租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2020年8月7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区道路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工作部署会议,对7月29日鲁K48070货车事故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安排部署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准备工作。

2020年9月18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会议,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通报9.6交通事故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发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并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20年11月1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区委巡查、事故通报及完善安全生产落案资料工作部署会议,对交通运输系统前期发生的10.14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做好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部署。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在评估过程中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相关单位均能够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因事故发生时间较长,事故车辆多为个人登记所有,无所属企业主体,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登记所属人及司机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分批次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要求持证上岗。

二是建议交警七大队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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