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威文教体字〔202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威海市文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我区更加完善的高水平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鲁体字〔2021〕27号)以及《威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威体字〔2021〕32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威文政发〔2021〕9号)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作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目标,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民健身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我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加快打造“精致城市·幸福威海”现代化强区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与“精致城市·幸福威海”现代化强区建设要求更相适应,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基本建成群众身边300米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8平方米以上,区级体育协会(俱乐部)达到40个以上。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占全区总人口49%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标准》合格率92.5%以上。健身指导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城乡健身站点达到800个,全区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7人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一)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 1. 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持续完善区、镇、村三级全民健身网络,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城乡社区健身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足球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实现平战两用,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灾避险方面的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结合我区经济和生态发展,努力建设更多全民健身设施。 2.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公共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定期核查、巡检维修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确保群众健身安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健全开放预约与信息登记制度,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室外场地开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室内体育场馆限时对外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金山综合服务中心。以下内容均需各镇街、金山综合服务中心落实,不再列出。)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 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主办或承办国际国内、省内高水平健身赛事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利用落户我区的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威海训练基地、山东省山地自行车训练基地、山东省羽毛球训练基地优势,组织举办更多高层次体育比赛,提升办赛能力和办赛水平。扩大全民健身运动会以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的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日(国家体育节)”“全民健身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创建活动,打造赛事地域标签、城市名片。发展线上体育,打造全民健身新模式。推进城市国际化战略行动,加强与韩国、日本等周边国家、地区的体育交流。(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外事服务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农村、社区健身活动。继续举办好区级农民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并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为单位,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及健身群众为骨干,创新举办“农村趣味运动会”和“社区趣味运动会”,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形成“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年年有运动会”的全民健身新局面。发挥体育活动的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推广特色健身项目,加大太极拳、健身气功、舒筋拉力健身操等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和本土创新体育项目的推广力度,鼓励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发展,推进冰雪运动项目开展。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结合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创新农民体育健身项目。(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完善区级体育总会组织,推进基层体育总会规范化建设。鼓励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村居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 2. 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扩大队伍规模,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自身建设。 3. 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建设。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扩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批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运动项目业余等级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卫健局。) (五)加强特定人群健身服务。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及各类社会体育组织作用,更加广泛的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各类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发挥各级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办好适合残疾人参与的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残联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发展。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发挥其示范效应,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精炼文案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加强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推广冰雪运动文化。(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教体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体教融合,完善政策保障,推动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在幼儿园,对适龄儿童开展体育游戏活动,增强体育意识;在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等项目的班级、年级、校际联赛。在区级,根据不同年龄设置大小组别联赛,扩大青少年的参与度。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组织体育教师参与专业技能培训,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 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研究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学校的准入标准。持续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举办好各类“健康夏(冬)令营”活动。 (二)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体医融合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完善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深化体医融合试点工作。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卫健局。) (三)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推动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结合我区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加速构建“体育+”产业体系,促进温泉、文化、旅游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规划建设一批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培育户外露营、机动车越野、水上运动、传统项目、民俗项目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加快桃源里·云顶滑雪小镇建设,推动冰雪运动普及提高,促进冰雪产业发展。(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突出数字赋能,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到2025年,我区至少建有1处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丰富完善智慧健身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推动健身俱乐部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方面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中心。) (五)加强产业融合,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健身服务与康养、旅游、医疗、商务、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推出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支持体育场馆、培训机构申报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合作单位。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完善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制度。(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用地保障。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要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掘利用可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教体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人才保障。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实施保障。加强本实施计划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本实施计划实施效果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计划》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