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政字〔2021〕6号
  • 公文种类:批复
  • 主题分类:民政_扶贫_救灾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文件成文日期:2021-03-14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1-03-15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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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部分“村改居”社区并入城市社区、撤销

昌阳社区等3个社区的批复

威文政字〔2021〕6号


张家产镇人民政府、宋村镇人民政府、泽头镇人民政府、天福街道办事处、环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撤销“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文天福办发〔2020〕67号、文环办请〔2020〕12号)、《关于撤销张家产镇埠口社区的请示》(张政发〔2021〕13号)、《关于撤销宋村镇昌阳社区的请示》(宋政发〔2021〕4号)、《关于撤销泽头镇太阳城社区的请示》(泽政发〔2021〕16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福街道办事处撤销6个“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宫社区北部(峰山路以北)并入天福社区、南部(峰山路以南)并入北山社区;文山社区北部(文山东路以北)并入天福社区、南部(文山东路以南)并入学府社区;河北社区西部(香山路以西)并入天福社区、东部(香山路以东)并入学府社区;峰西社区北部(抱龙河以北)并入学府社区、南部(抱龙河以南)并入棋山社区;小五里头社区并入五里社区;城东埠后社区并入文昌社区。

二、同意环山街道办事处撤销4个“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河南社区并入兴隆社区;宋家沟社区西部(昆嵛南路以西)并入秀山社区、东部(昆嵛南路以东)并入书香社区;七里汤社区并入温泉社区;西南庄社区南部(圣经山路以南)并入秀山社区、东部(圣经山路以北,龙山南路以东)并入兴隆社区、西部(圣经山路以北,龙山南路以西)并入锦城社区。

三、同意撤销张家产镇埠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宋村镇昌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泽头镇太阳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并工作彻底完成前,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继续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居民利益有保障,居民服务不断档。“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并工作彻底完成后,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自行免除,社会事务和日常服务工作由相应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接,集体资产管理及居民利益保障由所在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再履行法人职责,改由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原“村改居”社区居民所享受的各项惠民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享受各项惠民政策。

你单位要在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已经核定的撤并方案完成撤并工作,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人证书和印章统一收齐后,及时交送至印章制发机关。要做好社区原有人口的转移和服务,避免出现管理漏洞,会同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等撤销工作,并负责解决社区居委会撤销后的相关事宜。天福街道办事处、环山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对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管理服务,为居民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批复。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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