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威文政办字〔202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区直各关部门、单位,驻文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区政府确定2个项目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现予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决策事项办理工作,及时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附件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2021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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