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发改发〔2021〕35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文件成文日期:2021-06-03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1-06-03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1-09-01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7-01-01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威海紫光实验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威文发改发〔2021〕35号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你局《关于威海紫光实验学校收费标准建议的函》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对威海紫光实验学校近两年办学成本的调查以及对周边县市价格水平和家长、社会接受能力的综合分析,决定暂不调整初中、高中普通班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继续按以下标准收费:初中学费6500元/生.学期,高中普通班学费8000元/生.学期、高中美术班学费24000元/生.学期、高中书法班学费18000元/生.学期;初中、高中住宿费1500元/生.学期。

二、同意威海紫光实验学校新增高中国防班、体育班、多元化升学班等特色班学费按15000元/生.学期标准收取。

三、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自觉接受发改、教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文发改发〔2023〕27号),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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