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文政办字2021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驻文有关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9

 

 

威海市文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11号)以及《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威自然资字〔2020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被违法侵占和破坏为目标,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田长制,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形成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着力保障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保严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已经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对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对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要求的,允许占用但必须补划,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主体责任,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建立区、乡镇(街道)和村

(居)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逐级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坚持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基层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观能动性,激励约束并举,完善监管评价制度,各相关部门、各级田长加强协同、上下联动,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合力。

(四)坚持奖惩并举。建立健全激励惩罚机制,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等各级田长给予通报表扬,对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作内容

(一)田长设置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行分级负责制,设立一级田长一名,一级副田长两名;各镇(街道)设立二级田长一名和三级田长若干名。

一级田长由区长担任,一级副田长分别由分管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担任;二级田长由各镇(街道)镇长(主任)担任;三级田长由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担任。

(二)职责分工

1.一级田长。对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制订实施办法、综合评价办法及相关制度,研究部署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时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落实本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指导、协调、督促二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定期召集二级田长开会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对下一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综合评价。

一级副田长协助一级田长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每年1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本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

2.二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三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负责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配合做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工作,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召集三级田长开会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开展三级田长业务培训;对下一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每年1130日前向区政府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

3.三级田长。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主要职责:对责任区域内土地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向上级田长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同时报区自然资源部门,涉及农村宅基地的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村内土地承包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进行管护,负责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等的保护工作;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发现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厂、建窑、挖沙、取土、养殖、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行为,要及时劝阻,并要迅速向上级田长汇报;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安排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笫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1320日前完成)。制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笫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21321日至325日)。区镇村三级田长确定到位,明确各级田长工作职责,建立各级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和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

笫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326日至330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村(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逐级负责机制。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任务。各级田长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任务传达落实给下级田长,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下级田长要定期向上级田长汇报本辖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规划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

(三)群众参与,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增强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立一到两块标志牌,每个村(居)印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图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张贴公示,标明保护范围、镇村两级田长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四)综合评价,奖惩并举。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将对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耕地保护激励乡镇的重要依据,对评价不合格的取消评选资格。各级政府根据评价结果,对工作尽职尽责、成效显著的田长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结果不合格、履职不力的田长给予约谈问责。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威海市文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隋同朋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杨东鹤    区政府副区长

  员:王基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姜宗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邢利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栾永峰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华国    区水利局局长

于春柏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永解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局长

许全亮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登规划分局局长

      天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冰洋    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志军    文登营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大海    界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隋宏亮    葛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米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明卿    泽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泽库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文光    大水泊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家产镇人民政府镇长

卫红红    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