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登区以工代训的申报条件和标准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1-07-05 07: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社会事务协调中心 字号:[ ]

一市民咨询:文登区以工代训的申报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经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企业吸纳新就业(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专科、高职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我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新吸纳时间以办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较早时间为准)就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和困难企业(2020年1—5月,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以提供给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较2019年月平均值(2019年新成立企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成立月份数平均计算)下降5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2020年6—12月,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以提供给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较2019年月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3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200万元。政策执行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受理期延长至2021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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