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计划》的通知 威文应急发〔2021〕27号 局各科室、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已经区政府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圆满完成年度行政执法计划。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地震行政执法规定》《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职能等因素,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狠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致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落实《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做到五个100%和一个零。即对纳入计划的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执法覆盖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100%;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到期整改复查率达100%;对立案调查 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1.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对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开展督查抽查、“回头看”检查。部署开展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的专项治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强化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刻吸取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和招远市曹家洼金矿“2·17”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整治尾矿库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等重大隐患,对尾矿库闭库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严防溃坝事故。整治露天矿山未采用中深孔爆破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等安全隐患,严防坍塌事故发生。持续开展粉尘防爆、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对部分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3.突出监管执法重点。组织对全区危化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重点工贸企业开展驻点监管;在全国“两会”、“双节”(国庆中秋)等重点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企业安全培训、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集中执法检查;在冬季岁末年初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和装置开停车专项执法检查。认真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执法检查;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认真贯彻《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 4.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对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应急部门实际,会同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部门联合执法,随机抽查不少于5家。配合威海市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5.推进事故调查规范化建设。落实省应急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编写指南和事故档案管理等规范,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评估等制度,研判事故发生规律,研究制定有效对策,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6.加大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力度。对重大举报事项加大直接核查力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风险隐患管控和治理到位、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到位。落实省应急厅《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置规范》,规范全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做到应奖尽奖,并做好各项保密工作,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以及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以执法检查为手段,将高危企业强制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执法的重要内容,倒逼企业形成参保自觉,增强安全保障力度。对检查发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行政执法职能科室及执法人员数量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目前,区应急管理局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23人,其中局机关13人、大队10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5750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天×23人=575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936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750-2114-2700=936个。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396个,一般检查工作日540个,共计 1.重点检查工作日396个。 (1)分级分类执法检查,共计204个工作日。 A.对A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计104个工作日。26(家)×1(每年1次)×2(人)×1(每次检查一天)×2(按所有企业下达整改并复查计)=104个。 B.对B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计36个工作日。9(家)×1(每年1次)×2(人)×1(每次检查一天)×2(按所有企业下达整改并复查计)=36个。 C.对C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计64个工作日。8(家)×2(每年2次)×2(人)×1(每次检查一天)×2(按所有企业下达整改并复查计)=64个。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2)对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检查,6(家)×1(每年1次)×2(人)×2(按所有企业下达整改并复查计)=2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危化品监管科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3)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检查,3(家)×2(每年2次)×2(人)×2(按所有企业下达整改并复查计)=2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危化品监管科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4)对工贸行业开展检查,3(每月3家)×12(每年12个月)×2(人)×2(按所有企业下达整改并复查计)=14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2.一般检查工作日540个。 (1)对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共计12个工作日。计划检查6家,平均每次检查1个工作日,每次检查安排2人,6家×2人×1(每次检查一天)=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危化品监管科 (2)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共计400个工作日。计划检查100家,每次4人,100个×4人×1个工作日=40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危化品监管科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3)对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计128个工作日。16个镇街、办事处,平均每个街道、办事处4个工作日,每次2人,16个×2人×4个工作日=12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科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2114个。 按照本机关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如下: 1.实施行政许可,共计512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共计240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30个×2人×4个工作日=240个工作日。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事项,共计256个工作日。64个×2人×2个工作日=256个工作日。 (3)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共计16个工作日。经营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8个×2人×1个工作日=16个工作日。 2.组织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300个工作日。 配合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按1起计算,每起约需2人,每人30 个工作日,需1起×2人×30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2起计算,约需8人、每人15个工作日,需2起×8人×15个工作日=24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综合科牵头,执法大队和有关科室配合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计170个工作日。 按30件计算,每次受理、转办、汇总、反馈、上报等约需1人1个工作日完成,需30件×1人×1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约有20起直接核查事项,每次约需2人2个工作日完成,需20件×2人×2个工作日=80个工作日;举报信访核查办理约需10件×2人×3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配合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约需144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5.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包括事故处罚),共计273个工作日。 (1)全年办理处罚案件(包括事故处罚)工作日:12(立案调查12家)×2人×10(办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平均需要10 个工作日)=24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2)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共计33个工作日: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预计全年12起,每起需要2人、0.5个工作日,需12起×2人×0.5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组织,预计全年6次,每次需7人、0.5 个工作日,需6次×7人×0.5个工作日=21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牵头,有关科室、执法大队配合 6.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共计245个工作日。 (1)组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活动:5人×10个工作日=50个工作日; (2)组织参与各级科普知识比赛:1次×2人×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 (3)各类新闻媒体宣传:2人×30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 (4)“文登应急”微信公众号运维:125次×1人×1个工作日=12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7.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共计100个工作日。2人×50个工作日=10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8.完成威海市应急局安排的监督检查和执法任务(除已列入监督检查日的工作事项以外的其他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大检查和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共计30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9.陪同上级现场督查、调研、巡查考核约35次,每次2人、1个工作日,需35次×2人×1个工作日=7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2700个。 1.机关值班,共计500个工作日。按每个工作日安排2人计算,共计2人×250工作日=50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2.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1697个工作日。 (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天,共安排23人×52 周×0.5个工作日=598个工作日; (2)计划参加有关培训,每人按5天安排,共安排23人×5个工作日=115个工作日; (3)参加专题学习班,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23人×4个工作日=92个工作日; (4)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习,按人均50课时计算,共安排23人×6.5个工作日=150个工作日; (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10天安排,共安排23人×10个工作日=230个工作日; (6)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核和各类综合业务考核),每年进行2次,每次参加人员16人、每人需要1个工作日,共计16人×16个镇、街道×1个工作日×2次=512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3.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5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4.病假、事假,共计69个工作日。每人预计3个工作日,需23人×3个工作日=69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办公室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陪护)假,共计184个工作日。按平均每人8天测算,23人×8个工作日=184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意见》《威海市文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要求,将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分为A级、B级、C级(见附件)。其中A级企业纳入双随机检查,其中抽查频次分别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为5%,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为10%,工商贸企业为2%,B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C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2次。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对生产经营单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上级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中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 (2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对地震监测台(站)遵守防震减灾、地震监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按规定设置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志; (2)地震监测设施是否被占用、拆除、损毁; (3)是否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以下禁止活动:从事爆破、采矿、钻井、抽水、注水、蓄水作业,设置无线电信号发射装置,进行振动作业和往复式机械运动,铺设金属管线或电力电缆线路、堆放磁性物品和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振动作业、挖取或者堆放土石、开挖山洞,堆积和填埋垃圾、处理污水,设置障碍物或者擅自移动测量标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以及其他破坏或者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相关要求,责任科室、单位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各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情况,认真编制《现场检查方案》,严格落实监督检查程序。 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异地交流互查和联合检查等检查形式,执法人员进入检查单位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必要时可以采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登记、统计等方式了解情况。执法人员对检查情况如实填制现场检查记录、依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单位,执法文书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并及时整理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计划。各有关科室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监督行政执法计划。要将行政执法计划纳入每月工作安排,因临时性工作造成本月计划未能按时完成的,将未完计划列入下月计划。各镇街安监办要积极配合区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检查,并负责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工作。 (二)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75号)等规范执法的要求,参照新文书式样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并归档备查。必要时聘请专家参与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执法文书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三)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发现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权力正当行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附件:1.分级分类执法企业名单 2.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 4.地震监测台名单 附件1 分级分类执法企业名单 (43家) 一、A级企业(26家)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抽查8家(共142家,企业名单由危化品安全监管科提供) 2.工商贸企业抽查12家(共599家,企业名单由安全生产基础科提供)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抽查6家(54家,企业名单由危化品安全监管科提供) 二、B级企业(9家) 1.威海大化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威海胶东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3.威海晟祥气体有限公司 4.文登市宏冠气体厂 5.威海盛达石油有限公司 6.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威海供应站 7.威海泰利石材有限公司 8.威海市佳盛石材有限公司 9.文登地震台 三、C级企业(8家)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山东众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威海科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3.威海真都化工有限公司 4.威海威大船舶制漆有限公司 5.文登市兴文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试生产企业 1.威海市和谐硅业有限公司 2.威海众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迪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 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 (6家) 1.威海晟祥气体有限公司 2.文登市宏冠气体厂 3.威海胶东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4.威海大化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5.威海盛达石油有限公司 6.中国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威海供应站 附件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 (3家) 1.山东众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文登市兴文新材料有限公司 3.威海市和谐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4 地震监测台名单 (1家) 文登地震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