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政办字〔2021〕21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主题分类:劳动_人事_监察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文件成文日期:2021-08-31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1-08-31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1-08-31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劳动关系信息监控预警和处置

工作机制》的通知

威文政办字〔202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劳动关系信息监控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威海市文登区劳动关系信息监控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


为及时监控预警和处置因侵害劳动者权益引发的劳动纠纷,根据《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劳动关系信息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劳动关系信息监控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确保各类侵害劳动者权益信息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掌控和处置,降低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引发的社会风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行业领域劳动关系预警信息监控、预判和处置职责,抓好落实。

(二)坚持注重防范、强化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上下协调、属地和部门联动的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及时掌控案件线索及舆情,提前预警并分析预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注重劳动关系问题源头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长效研判和双向反馈机制。做好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金山的信息互通和工作互融。各镇街、金山要加大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隐患的排查和调处力度,对无法调解和集体性劳动纠纷案件信息及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共同解决;政府各部门应将政务热线、来信来访等渠道收集到的集体性劳动纠纷线索向各镇街、金山推送,提醒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人社部门要对所掌握的集体欠薪案件信息及时向法院通报,让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提前了解企业状况,有的放矢采取执行措施。

(二)畅通维权渠道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工会、司法等部门公开举报投诉方式,保证欠薪当事人方便、快捷反映欠薪诉求。接到劳动者投诉的,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均须详细了解情况、做好登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主动帮助分析情况、通过网上流转或电话联系管辖部门与投诉人对接,坚决杜绝“不归我们管”“不知该谁管”等推诿应付现象。

(三)建立预警等级管理制度。根据预警信息的人员规模、持续时间、涉及金额、轻重缓急、影响范围等情况,将预警划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三个等级,根据事态发展随时调整预警信息级别。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风险预警信息:

(1)欠薪1个月以上,且涉及人数10-30人的;

(2)用工规模5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企业,出现各类经营异常信息的;

(3)拖欠税费、社会保险费、贷款、水费、电费、燃气费、通信费超过1个月的;

(4)列入失信人目录并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5)其他一般风险隐患苗头。

监控到一般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进行调查和协调处理,对无法处理的或群体性案件书面通报人社局。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风险预警信息:

(1)连续欠薪2个月以上,且涉及人数30-50人的;

(2)用工规模100人以上不满500人的企业,出现各类经营异常信息的;

(3)拖欠税费、社会保险费、贷款、水费、电费、燃气费、通信费超过2个月的;

(4)列入失信人目录并被2个以上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

(5)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风险隐患苗头。

监控到较大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进行调查和协调处理,同时将案件基本情况书面通报人社局。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风险预警信息:

(1)连续欠薪3个月以上,且涉及人数50人以上的;

(2)用工规模500人以上的企业,出现各类异常信息的;

(3)拖欠税费、社会保险费、贷款、水费、电费、燃气费、通信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

(4)列入失信人目录并被3个以上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

(5)存在欠薪逃匿、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失联、隐匿转移资产等情形的;

(6)因欠薪、讨薪造成相关人员伤亡或涉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

(7)因属地政府(管委)或主管部门不作为,社会影响恶劣的舆情热点,特别是因部门推诿扯皮造成农民工讨薪困难的;

(8)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爬塔吊、喝药等采取极端形式讨薪的舆情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上级领导批示的;

(9)其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风险隐患苗头。

监控到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进行调查和协调处理,同时将案件基本情况书面通报人社局,并报送区委政法委、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分析欠薪风险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四)落实欠薪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要求。各镇街、金山应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领域内全口径欠薪工作台账,定期销号处理,不留隐患。严格落实“一案多查”工作要求,在查清欠薪事实、违法主体、欠薪原因等情况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五)进一步提升监管监测能力。要充分运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介入核实处置。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本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缴纳、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尽早化解欠薪隐患。

(六)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七)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警示震慑。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解决劳动纠纷案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等,要将其列为“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对欠薪失信行为进行公示,努力构建“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的和谐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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