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人社局起草了《威海市文登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至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省市相关会议要求3月份需要将公益性岗位落实落地,现将意见征集时间缩短为8日,意见征集时间截至3月3日。
(联系人:郐志明,联系电话:0631-8180523;邮箱:wdldjyb@126.com)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因需设岗,精准开发。充分考虑安置对象就业能力和需求,立足村(社区)实际需要,将困难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因人设岗、因需设岗,可以开发养老托幼、就业帮扶、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环境保护、保洁保绿、国土治理、矛盾调解、社会治安、设施维护等协助管理和护理等岗位。根据基层需求,鼓励探索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实现的不同路径、推进措施,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2、设岗规范,动态管理。规范岗位开发管理流程,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标准,注重基本保障和工作绩效,严格控制相关程序环节,防止产生优亲厚友,确保公平公正。实行动态化管理模式,实现岗位库和人员库动态更新,建立清退补充制度,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3、城乡一体、系统推进。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顶层设计和统筹整合,改变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局面,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强化财政资金兜底作用,积极吸纳市场化投入和社会化融资,增强保障能力。
(三)任务目标。“十四五”时期,大幅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结合市政府每年下达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我区工作计划。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并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对年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2425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1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25个。岗位计划分配表详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一)岗位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可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大龄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岗位设置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按照需求导向、公益属性原则,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根据市级年初下达的年度开发计划,区政府将任务计划数分解到各镇办,由各镇办负责开发,并定期发布岗位需求,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扶老助残、劳动保障、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岗位待遇标准。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威海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岗位安置管理。各镇(街道)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城镇公益岗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和指导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市级统筹,区市负总责,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使用单位参与日常管理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密切协调配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资金筹集、待遇兑付、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要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城乡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增强财政兜底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省级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省级财政补贴后市、区市共同承担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原有资金渠道列支。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四)加强日常管理。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可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管理专员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专职或兼职负责城乡公益性岗位日常联系、监督管理、政策宣传、信息报送、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严格督导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情况列入就业督导的重要内容,重点强化对资金配套、岗位开发、人员管理等情况的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原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安置条件的,应重新认定后,纳入到新岗位安置范围中。原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安置条件的,执行原协议期或待遇期限及标准,到协议期或待遇期满终止。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幅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动共同富裕。2021年1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1年12月28日—29日,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在德州齐河县召开现场会,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列入市级重点工作任务,重点推进落实。2022年2月22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4号)下发,布署全市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原则和实施步骤。
二、起草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4号)。
三、起草过程
《威海市文登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是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4号)的配套措施。成文初期,参照泰安市、德州市平原县等地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城乡安置对象和岗位需求实际情况草拟,后经社会意见征集、部门意见征集等流程后确定。
四、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精神,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早启动、早见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岗位创设任务目标、开发管理主体、重点安置对象、岗位设置类型、市和区市资金分配比例。
(一)年度任务目标。根据省计划,“十四五”期间,大幅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结合省政府、市政府每年下达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我区工作计划。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并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2022年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2425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1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25个。
(二)安置对象范围。省方案明确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的主要安置对象为“4+2”类人员,即乡村的“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弱”(低收入人口)、“残”(残疾人)、“老”(45-65周岁人员)四类人员,城镇的“零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4555”(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两类人员。根据威海市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大龄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扩大岗位开发安置范围,以确保政策和岗位人员有效衔接,防止出现空岗现象。
(三)资金分配比例。参照省和市的资金安排思路,明确了市、区资金分配比例。
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省级分档给予补助,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财政补贴后市、区市共同承担部分,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乡村公益性岗位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60元,由区财政承担,所需资金从各级各部门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威海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开发管理主体、岗位设置类型,参照省、市实施方案执行。
2022年2月23日,文登区人社局就《威海市文登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3月3日,我单位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