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7094/2022-04326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6-14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4 08: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614日-20226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8805021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264400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亘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建设项目

威海市文登化工产业园文昌路东、寿山路北、虎山路西

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50000万元,占地面积76650平方米,在亘元生物现有厂区新建年产20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建设项目,其中一期工程5000t/a,二期工程15000t/a,合计生产氟代碳酸乙烯酯20000t/a。

(1)水环境:拟建项目冷凝废水回用于下批次氯化钾溶解工序;水吸收塔废水、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废水依托在建 MVR 蒸发除盐后同真空泵废水、地面冲洗及分析化验废水、前期雨水等排入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由雨水管道直接排放。污水处理站出水同循环冷却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排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水最终排入东母猪河。拟建工程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然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COD、氨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后通过专用污水管网进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母猪河。

2)大气环境:拟建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含尘废气、天然气热风炉烟气经过“KF 溶液吸收+水吸收”处理后分别由 1 15m 高排气筒 P1P3P5P7 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1 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拟建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有机废气经过“深冷+活性炭吸附(两座活性炭吸附

,含再生工艺)”处理后分别由 1 20m 高排气筒 P2P4P6P8 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   VOCs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1 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施 VOCs 排放限值。

焚烧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1 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HClHF 排放浓度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3 标准。拟建项目对装置区、罐区采取了一系列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采取的措施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厂界 VOCs 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 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3 标准;氟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声环境: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离心机、压滤机、冷冻机、空压机、风机及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 80~90dB(A),采取减振、车间隔音等措施。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在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闪蒸残液、压滤滤渣、精馏残液、废分子筛、废活性炭、深冷废液及分层废液、氯化钾、废盐、焚烧炉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其中压滤滤渣、闪蒸残液、精馏残液、深冷废液及分层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送拟建焚烧炉焚烧处置,其余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氯化钾属于疑似危废,需进行固废属性鉴定。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2.            

文登市兴文新材料有限公司

硫酰氯生产装置改扩建氯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漳州
  路南、教场路东

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365万元,占地面积186676平方米,对现有的一条 3000吨/年的硫酰氯法氯代碳酸乙烯酯生产装置改造为3000吨/年的氯气法氯代碳酸乙烯酯生产装置,新建1套12000t/a氯气法氯代碳酸乙烯酯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氯代碳酸乙烯酯装置产能达到15000吨。

(1)大气环境:技改工程有组织排放废气为氯化尾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全部收集至配套的尾气处理装置处置,氯化尾气采用“二级降膜水洗+二级碱洗”工艺治理后由25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气、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VOCs 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技改工程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装置区及罐区的无组织排放,如:在挥发性物料输送(转移)过程中采用无泄漏泵、密闭管道输送;装运挥发性物料的容器均密闭;物料投加采用高位槽投加液态物料;在反应期间,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均保持密闭。加强设备、管道、管件的巡查和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本工程涉 VOCs 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经过第 4 章预测,本工程厂界 VOCs 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1-2015) ; 厂 界 氯 化 氢 、 氯 气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水环境:技改工程废水包括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废水、循环水站排水、软水站排水等,其中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废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水站排水、软水站排水经专用污水管网进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母猪河。

(3)声环境: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循环冷却塔、风机及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 80~90dB(A),采取减振、车间隔音等措施。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各设备噪声级大大降低。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技改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 1 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尺寸为 6m×6m。库内危废按类别进行分区存放,标识标签齐全,专人负责各类危废的出、入库管理,危险废间建立了台账。具有防雨、防晒、防火、防爆功能。暂存间外部设有危险废物标识,地面进行了   重点 防渗 , 现有危废暂存库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标准 》   (GB 18597-2001)及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修改单要求对危废暂存库的要求。

 

 

 

3.            

山东禾源食品有限公司

1亿只肉食鸡屠宰加工项目

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凤凰路38号

威海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50000万元,占地面积140085平方米,项目将在收购原有厂区的基础上改、扩建生产车间等,主要改扩建加工车间、熟食车间、鸡血及鸡毛加工车间以及配套的冷库等设施,提级改造完善现有污水处理站。项目建成后,年屠宰肉食鸡 1 亿只,加工生产屠宰生食产品17万t/a,熟食产品约30000t/a,血粉、羽毛粉、肉粉10152t/a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锅炉所用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燃料,其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较少,锅炉烟气中几乎不含硫,不含尘,采用低氮燃烧措施,无需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最后经过15m3根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200mg/m3)要求。根据估算结果,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烟尘、SO2NOx对敏感点的贡献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工艺废气主要是畜禽屠宰加工车间、鸡血鸡毛加工车间及污水处理站排放的臭气及液氨制冷机房少量挥发氨等。其中鸡血鸡毛加工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喷淋除臭系统收集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等离子反应器—生物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等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畜禽屠宰加工车间、鸡血鸡毛加工车间及污水处理站排放的臭气及液氨制冷机房少量挥发氨无组织排放,根据估算结果,厂界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屠宰废水、鸡血和熟食加工废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清净下水(锅炉排水、软水设备尾水、液氨循环冷却水排水)等,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1座污水处理站并扩建1座,主要针对不能重复利用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主体工艺为“格栅+调节+初沉+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经过处理后的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二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威海南海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威海南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离岸深海混合区深放。拟建项目外排废水排放量为922707t/a,排入市政管网的COD55.36t/a、氨氮为9.23t/a,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COD排入外环境的量为46.14t/a、氨氮为5.77t/a

3)声环境:拟建项目主要声源设备有脱毛机、制冷机、粉碎机、锅炉及风机、污水处理站机泵及鼓风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运行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项目单位对声源设备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噪减污。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病死鸡、屠宰废物(鸡肠及肠溶物、碎肉、油脂、嗉囊等)、鸡毛、鸡血、鸡粪、污泥、熟食蒸煮的杂质和浮油、废包装物等。其中鸡血和鸡毛自行回收加工为饲料;鸡粪和污水站污泥全部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熟食蒸煮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收集定期送至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集中无害化处理,浮油由专业废油脂回收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屠宰废物由本地饲料加工企业回收生产动物饲料;病死鸡委托威海天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废包装物由废旧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集中无害化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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