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威文政办字〔202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驻文有关单位: 现将《威海市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威海市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鲁环发〔2019〕131号)有关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方位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动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特制订威海市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一、总则 (一)实施背景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威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文登区政府于2017年7月制定下发《威海市文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到2030年,市控以上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近岸海域符合一类海水水质的比例达到95%,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现水质检测能力全覆盖,地下水水质全面改善。为落实《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鲁环发〔2019〕131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1〕37号),文登区水利局委托山东庆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广泛收集有关原始资料、深入研究,并结合文登实际,编制形成了《威海市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2025年)》,明确到2022年全区35%以上、2025年5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二)总体思路 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用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加强施工监管、档案管理和竣工验收,确保治理效果;村党组织做好宣传发动、日常监督等,提升农民生态环保意识;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结合村庄规划,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结合农村环境整治,优先对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示范区、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旅游特色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的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可按照上述分类进行比选,对功能重合多的优先治理。 创新配套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探索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统计监测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系统平台,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出水水质等进行实时监控。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设施,但已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得到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三)基本原则 本方案在《文登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指导下,根据《文登区村庄污水专项规划》(2018—2035年),结合地形条件和环境要求,对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统一规划,编制原则为:科学规划,绿色发展;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1.采用雨、污分流制。若利用村内现有沟渠,应采取密闭措施;原为合流制排水的村庄,应改造成分流制排水系统。 2.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根据村庄水系、山岭分隔,自然地形条件各异的特点因地制宜,划分排水区域,科学合理规划污水处理设施。 3.优先考虑将经处理后的达标污水综合利用。对人口较为分散、不能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在房前屋后的菜园、果园、花园就地利用;对人口较为集中的单村、联村,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就近回用,尾水利用需满足国家、地方标准,在解决农田灌溉水源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黄海海区重点关注区、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旅游重点村等需要加强治理、功能重合多的村庄,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治理。 5.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期、分批实施,使污水综合处理利用达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三者统一。按照对区域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打破行政建设区域,根据自然地势划分排水分区,依据具体情况统一建设污水处理厂,边缘分散区域可实行分组和分户处理,共享利用污水处理设施;靠近城区周边的村镇,可按照“城(厂)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403号)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1347—2019)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05册)城镇排水》(第二版)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2012) 《农用地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2008) 《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CJ/T 441—2013) 《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 163—201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 309—2009)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 《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37/T 3090—2017) 《威海市水功能区划》 《威海市文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文登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威海市文登区乡村振兴空间专项规划》(2018—2035年) 《威海市文登区农村新型社区布局发展规划》(2014—2020年) 《威海市文登区村庄污水专项规划》(2018—2035年) (五)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严格乡村河塘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解决村庄水环境污染问题,更好地优化农村水环境,推进转型升级,改善农民生活品质;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加快实施村庄污水治理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保护饮用水源、改善水环境相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型新农村,落实到各镇各村。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规划要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衔接,合理确定各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布局、规模,科学安排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推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模式,建立责权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单户与多户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开展农村生活节水行动,加强生活用水循环节约利用,促进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落实《山东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落实文登区乡村振兴规划。 2.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乡村振兴空间专项规划》(2018—2022年)中的村庄布局发展规划,全区共有特色发展型村庄82个、保留提升型村庄239个、一般保留型村庄212个、择机撤减型村庄97个。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实施乡村旅游“厕所革命新三年”建设行动,加快全区农村改厕步伐,基本实现美丽乡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3.文登区在母猪河、青龙河、昌阳河、东母猪河、楚岘河、杜营河、张格河、旺疃河、林村北河共9条河流及坤龙邢水库、米山水库、南圈水库等8个水库进行了水功能区划,共划分水功能一级区3个,总区划河长226.7km,均为开发利用区,其中,母猪河自源头至入海口,干流总长64km,划为母猪河威海开发利用区,水质目标Ⅲ类;青龙河自源头至入海口,总长34km,划为青龙河文登开发利用区,水质目标Ⅲ类;昌阳河自源头至入海口,总长30km,划为昌阳河文登开发利用区,水质目标Ⅲ类。在3个水功能一级区基础上,划分水功能二级区14个,总规划河长226.7km,属沿海边沿水系,其中饮用水源区4个,规划河长6.4km,占总规划河长的30.62%;工业用水区4个,规划河长56.1km,占总规划河长的26.03%;农业用水区6个,规划河长101.2km,占总规划河长的44.64%。 4.根据《威海市水功能区划》,母猪河威海开发利用区划分如下:(1)米山水库饮用水源区,自源头至米山水库坝上,河长33.4km,控制断面米山水库,水质目标Ⅲ类;(2)母猪河文登工业用水区,自米山水库坝下至东母猪河入口,河长9.6km,控制断面东望仙庄村,水质目标Ⅳ类;(3)东母猪河文登农业用水区,自苘山至东母猪河入口,河长35.8km,控制断面金格庄村,水质目标V类;(4)母猪河下游文登农业用水区,自东母猪河入口至入海口,河长15km,控制断面南桥村,水质目标V类。本次新增二级水功能区划如下:(5)楚岘河文登饮用水源区,自源头至米山水库入口(含昆嵛山水库),河长24km,控制断面宋家庄村,水质目标Ⅲ类;(6)松山水库文登农业用水区,自杜营河源头至松山水库坝上,河长6.5km,控制断面松山水库,水质目标Ⅲ类;(7)杜营河文登工业用水区,自松山水库坝下至东母猪河汇入口,河长15.5km,控制断面龙山街道,水质目标Ⅳ类;(8)张格河文登饮用水源区,自店子头村至米山水库入口(含院下水库、青庄水库),河长13.1km,控制断面张格庄村,水质目标Ⅲ类;(9)旺疃河文登工业用水区,自源头至母猪河汇入口,河长16km,控制断面北山头村,水质目标Ⅳ类;(10)林村北河文登工业用水区,自源头至母猪河汇入口,河长15km,控制断面铺集村,水质目标Ⅳ类。 5.根据《威海市水功能区划》,青龙河文登开发利用区划分如下:(1)坤龙邢水库文登饮用水源区,自源头至坤龙邢水库坝上(含李家水库),河长20.1km,控制断面坤龙邢水库,水质目标Ⅲ类;(2)青龙河文登农业用水区,自坤龙邢水库坝下至入海口,河长13.9km,控制断面高村桥,水质目标Ⅴ类。本次沿用该划分成果。 6.根据《威海市水功能区划》,昌阳河文登开发利用区划分如下:(1)南圈水库农业用水区,自源头至南圈水库坝上,河长11.9km,控制断面南圈水库,水质目标Ⅲ类;(2)昌阳河文登农业用水区,自南圈水库坝下至入海口,河长18.1km,控制断面宋村,水质目标Ⅴ类。本次沿用该划分成果。 7.根据《2017年威海市水资源公报》,文登区现状年用水量按农田灌溉用水、林牧渔畜用水、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生态与环境补水量6类统计,总用水量为9320.7万m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2030万m³,占总用水量的21.78%;林牧渔畜用水量4048.8万m³,占总用水量的43.44%;工业用水量1698万m³,占总用水量的18.22%;城镇公共用水量357.6万m³,占总水数量的3.84%;居民生活用水量1136.3万m³,占总用水量的12.19%;生态与环境补水量50万m³,占总用水量的0.54%。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及林牧渔畜占总用量的比重最大,约占65.22%。应加强节水措施,提供用水效率,减少相应用水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全区统一的建设运行管理机制,使全区农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2022到2025年,完成11处乡镇11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埋设污水管道5000km,新建污水收集池800个。 表2.1 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2—2025年)治理村个数
三、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文登区位于山东半岛东部,北纬36º52´—37º23´、东经121º43´—122º19´之间,总人口72.8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58.25万人,地处胶东丘陵地区,总面积1615km²,其中丘陵占比58.4%、平原占比22.6%、山区占比19%,昆嵛山为西部南北向分水岭,主峰泰礴顶923米;东部凤台顶、老驴山、邹山、老青山等丘陵为东界分水岭,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1.5℃。年降水量762.2mm,6—9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70%,春秋季降水偏少,年日照时数2540.7小时,无霜期194天。冬季最长,盛行从大陆北部吹来的干冷冬季风,气温偏低,为半岛地区低温站点;夏季最短,盛行从海洋吹来的暖湿夏季风,春秋两季属冬夏季风转换期,春季大风天气较多。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耕地546.4km²,占比33.85%;园地113.1km²,占比7.01%;林地273.7km²,占比16.95%;草地39.5km²,占比2.4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3.2km²,占比15.06%;交通运输用地81.3km²,占比5.03%;水利设施用地180.1km²,占比11.15%;其它用地137.4km²,占比8.51%。 水环境现状属胶东地区沿海边缘水系,海岸线东起靳家店村南蔡官屯河口,西至黄垒河口,全长155.88km,沿海有埠口湾、靖海湾、五垒岛湾3处海湾,15米等深线以内浅海海域面积292.7km²,滩涂126km²。境内大小河道1226条,支流分布为单干多支型,干流平均坡降1.53‰,全长2147km,其中1km以上河道578条,总长1814km。境内主要河流4条,其中母猪河全长58km,流域面积1115.8km²,多年平均径流深297.4mm;青龙河全长31km,流域面积235.8km²,多年平均径流深273mm;昌阳河全长23.5km,流域面积119.2km²,多年平均径流深284mm;黄垒河(文登区、乳山市界河)界河段长1723.5km,多年平均径流深283mm。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为米山水库、坤龙邢水库、松山水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良好。拥有水源地上游村庄18个,其中界石镇6个(岚子后村、阎家疃村、崮头集村、开真观村、于家村、河北崮头村)、米山镇9个(新福庄村、东下庄村、西下庄村、新上庄村、范家屯村、黑石屯村、垛夼村、曲家庵村、草场村)、文登营镇3个(后长湾村、杏树夼村、宝泉庄村),上述村庄的污水处理后不可流入自然水体。大型水库米山水库上游涉及米山、界石、苘山、汪疃4个镇,控制流域面积440km²,占母猪河流域面积的35%,遭遇百年一遇洪水时,淹没面积为31km²,流域形状为扇形,平均宽度19.1km。主要水库水质评价除基本项目外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五个补充项目,评价的水库有米山水库、坤龙邢水库、南圈水库等8个水库,全部合格。 (二)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负荷量测算 1.农村人口用排水量及污染物排放计算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按60L/人·d计算,折污系数为0.85。污水中COD浓度按16.4mg/L计算,总氮浓度按5mg/L计算,总磷浓度按0.44mg/L计算,NH3—N按4.0mg/L计算。 表3.1 农村人均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
2.灌溉用水量标准 水田按灌溉平均用水量400m³/亩计算,旱地按200m³/亩计算。 3.农业面源污染物计算标准及排放系数确定 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10kg/亩·a,氨氮2kg/亩·a(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kg/亩·a,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修正系数如下: 坡度修正: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取1.2;土地坡度在25°以上,流失系数为1.2。 农作物类型修正:不作修正。 土壤类型修正:按质地进行分类,壤土取1.0、砂土取1.0、粘土取0.8。 化肥施用量修正:化肥亩施用量在25kg以下取1.0,其余情况下取1.2。 降水量修正:年降雨量800mL以上,流失系数取1.2。 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计算 年粪尿排放量计算公式: 不同畜禽年粪尿排放量(T/a)=个体日产粪尿量(kg/d·头)×饲养期(d)×不同畜禽规模化养殖数(头、只)×10-3 年污染物排放量(t/a)=个体日产粪量(kg/d·头)×饲养期(d)×饲养数(头、只)×畜禽粪中污染物平均含量(kg/T)×10-6+个体日产尿量(kg/d·头)×饲养期(d)×饲养数(头、只)×畜禽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kg/T)×10-6。 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 表3.2 畜禽粪尿排泄系数
表3.3 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 单位:kg/T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每头猪的COD排放量为17.9 g/头·d,氨氮排放量为3.6 g/头·d。 5.生活垃圾计算参数 农村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8 kg/人·d计算。 表3.4 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分析 为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文登区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21座。 表3.5 文登区村级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表(已建成)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存在问题及分析 尽管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覆盖面不断扩大,生活污水治理效率和纳管率不断提高,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1)资金投入压力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需要大量公共财政资金投入,财政补助有限,且大部分行政村村级经济很薄弱,已建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后期运行维护资金不足,造成了一些设施的损坏及运转的不正常。 (2)部分村民认同度低,加之以往的生活习惯使得村民污水治理的积极性较低,造成治理设施落地难,污水管网铺设难度大。 (3)缺乏规划科学引领,由于农村居民住宅规划滞后,农村居民点分散不集中,对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带来了建设难、管理难、投资大等问题,影响了污水治理工程的进度。 (4)现状村庄门前垃圾、畜禽粪便不及时清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等现象普遍存在,多数农村仅对人粪尿和冲洗污水通过简单的化粪池处理,洗涤水一般习惯于门前泼洒。部分居民习惯使用化粪池污水浇菜,加上施工过程中房屋的开孔以及路面开挖时会对交通有暂时的影响,使得居民对污水处理工程理解程度稍欠缺。 2.已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 (1)界石镇污水处理厂。位于界石镇区西北,303省道(中石化加油站段)北400 m。2010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由界石镇政府投资,日处理能力200m³,服务界石镇区规划区,服务面积2.8 km²,服务人口5000人。 (2)宋村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宋村镇驻地西南,昌阳河西岸200 m。2013年由宋村镇政府投资161万元建设,2014年4月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300m³,服务宋村镇镇区约10000人。 (3)大水泊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大水泊镇驻地、青龙河东岸200 m处。2011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设计服务范围为大水泊镇驻地规划区。工艺采用缺氧、好氧工艺(A2O),日处理能力500 m³。 (4)高村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村镇丰德路西、305省道北,2017年建设运营,日处理能力500 m³。污水处理等级为一级生化处理,采用水解酸化调节和生物膜综合处理工艺,设备为全自动化处理设施。 (5)张家产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天沐路南侧,车卧岛村西北侧,2010年建设运行。采用地埋式A2O工艺,日处理能力200 m³,可以接纳镇区生产、生活污水。 (6)埠口港污水处理厂。位于埠口港驻地港西路南首,2016年建设运行,设计日处理能力300 m³。占地2000m²,可以接纳镇区生产、生活污水。 (7)侯家镇污水处理厂。位于侯家镇东部,张西线路北,2009年建设运行,设计日处理污水240 m³,处理后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一级B,配套污水管网5.6 km,主要处理老镇区的生活污水。 (8)泽库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泽库镇驻地,占地约1亩。2016年建设运行,日处理能力300 m³,占地300 m²,可以接纳镇区生产、生活污水。 (9)泽头污水处理厂。位于泽头镇北庄村东南,日处理能力300 m³。 (10)葛家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国道309与岔河交汇处,日处理能力200 m³左右,主要处理镇区污水。 四、工作要求 (一)治理任务验收标准 1.总体要求 单行政村农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单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到100%,单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应治尽治,没有粪污直排、污水横流街道、村民投诉举报现象,不产生黑臭水体。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 2.具体要求 (1)污水收集系统。污水收集系统设计及建设,采用暗渠(沟)、蓄水池收集设施的,应做好防渗防臭;采用铺设管网收集设施的,户内管道及出户支管网的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等要求。 (2)污水治理方式。 纳入污水管网处理方式。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相应的污水处理厂(站)具备处理能力且能够正常运行。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厕所粪污未接入污水收集系统的,粪污实现有效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厕所粪污抽运记录。 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镇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厕所粪污未接入污水收集系统的,粪污实现有效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厕所粪污抽运记录。 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厕所粪污未接入污水收集系统的,粪污实现有效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厕所粪污抽运记录。 (3)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 18920)要求。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 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 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3.竣工验收的组织实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验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并邀请县技术指导组成员参加。 4.验收时间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经监理单位组织初验收后,乡镇政府即可组织竣工验收。 在整个村全面完成农村污水治理任务,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之后,一般在年底进行。 5.验收内容 (1)台帐资料验收 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档案目录》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纸质档案资料汇编成册电子资料包括所有工程的原件资料,以村为单位,按照顺序依次扫描建档,由乡镇存档。有原始文件能用电子文档发送的,如竣工图电子文档,备案资料长期保存,或按规定移交。 (2)现场工程验收要求 终端设施方面: ①设置警示标牌; ②处理池建造规范、无渗漏,填充物、内部布水管网按设计要求; ③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以生态环境部门或者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为依据。水质检测可在综合性验收前。 管网工程(隐蔽工程)方面: ①沟槽开挖,管道垫层铺设、回填达到设计要求; ②所有检查井、出户井、清扫口砌筑安装规范无渗漏,无杂物,水流通畅,井盖完好; ③主(支)管按规范铺设,无堵塞,无渗漏;凌空悬挂管、裸露管采取稳固和防冻防裂措施;路面恢复质量好; ④实现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按要求纳管户产生的所有生活污水(洗涤、厨房、化粪池出水管)全部接入污水管网。 接户工程方面: 提供详细的接户档案,即原有和新增受益户花名册。 6.验收步骤 文登区水利局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按如下步骤进行: (1)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和各项原始资料); (2)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意见,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3)组织现场验收; (4)验收组提出检查验收意见及限期整改意见; (5)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二)治理工作分步推进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村庄规划,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可结合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示范区、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旅游特色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的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各地按照上述分类进行比选,对功能重合多的优先治理。 2.农村新型社区,要同步配套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到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治理模式 充分考虑行政村周边自然条件、农村住户聚集程度、生活污水产生量等因素,采用集中治理、分散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本地环境消纳能力,科学合理选择收集和治理方式。治理模式选择如下: 1.集中拉运处理模式 对于位于非生态敏感区域居住较为集中、村庄人口规模较大且距离城镇较远的村庄,将收集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通过建设污水管网收集农户生活污水,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生态处理等形式处理农村污水。该处理模式具有成本省、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出水水质有保障等特点。 2.市政纳管处理模式 将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一般5公里以内)且具备施工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统一治理,即村庄内所有农户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利用城镇污水治理厂统一治理。该模式具有投资省、施工周期短、见效快、统一管理方便等特点。不仅节省农村地区污水治理设施的投资,且交由城镇污水治理厂一并治理,具有良好的污水治理效果以及运行管理保障。 3.村级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模式 相对集中型治理模式根据集中规模的不同又可细分为:多个居民点(村庄)联合处理和单个居民点(村庄)集中处理两种模式。多个居民点(村庄)联合处理模式居民点集聚区选择地势低洼且具备排水条件的区域共同建设污水处理站,多村统一建设污水管网,农户污水收集入管网后,输送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规划新村新型社区均需建设污水处理站,农村新型社区周边居民点可考虑延伸管网进行污水收集,集中处理。 (四)处理工艺选择 综合考虑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自然地理条件、尾水排放去向和要求等,合理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处理工艺,本次不做详细赘述。 (五)处理设施布局选址要求 本实施方案结合相关规划、污水治理需求、自然地理条件、出水综合利用去向等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 1.与区域总体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村庄建设及垃圾、厕所、黑臭水体等相关整治规划、乡村旅游规划、中小流域治理规划,以及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统筹衔接。 2.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应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实验区等生态敏感区。还应满足设施用地、供电、防洪、防灾、道路通达、便于运行维护、出水排放、粪渣或污泥处置、资源化利用等要求。 3.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符合上述选址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的,应统筹考虑并充分利用,避免设施重复建设。 (六)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要求 1.必须防止管道内污水冰冻和因土壤冻胀而损坏管道。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一般情况下,排水管道宜埋设在冰冻线以下;少数情况,在保证排水管道安全运行的条件下,无保温措施的生活污水管道或水温与生活污水接近的工业废水管道,并且管内水流稳定的管道,管底最多可埋设在冰冻线以上0.15 m。有保温措施或水温较高的管道,管底在冰冻线以上的距离可以加大,其数值应根据该地区或条件相似地区的经验确定。 2.必须防止管壁因地面荷载而受到破坏,埋设在地面下的污水管道,承受着覆盖其上的土壤静荷载和地面上车辆运行产生的动荷载。为了防止管道因外部荷载影响而损坏,首先要注意管材质量,另外必须保证管道有一定的覆土厚度。根据相关规范,车行道下污水管最小覆土深度宜为0.7 m;非车行道下的污水管最小覆土深度宜为0.6 m; 3.必须满足街区污水管排放的要求,污水管起点的埋深又必须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污水出户管的埋深。污水出户管的最小埋深一般采用0.4—0.7 m,同时考虑到管道找坡。对每一个具体管道,从上述三个不同的因素出发,可以得到三个不同的管底埋深或管顶覆土深度,这三个数值中的最大一个值就是这一管道的允许最小覆土厚度。管网建设时,管道标高必须按地面实际标高进行校核、调整。管道衔接:管道在衔接时应主要考虑以下2个因素:一是尽可能提高下游管段的高程,以减少管道埋深,降低造价;二是避免上游管段中形成回水而造成淤积。管道衔接的方法,通常有水面平接和管顶平接两种。水面平接是使上游管段终端和下游管段起端在指定的设计充满度下的水面相平,由于上游管段中的水面变化较大,水面平接时在上游管段内的实际水面标高有可能低于下游管段的实际水面标高,因此,在上游管段中易形成回水。管顶平接是使上游管段终端和下游管段起端的管顶标高相同。采用管顶平接时,在上述情况下就不致于在上游管段产生回水,但下游管段的埋深将增加。这对于平坦地区或设置较深的管道,有时是不适宜的。这是为了尽可能减少埋深,而采用水面平接的方法。此外,当管道敷设地区的地面坡度很大时,为了调整管内流速所采用的管道坡度将会小于地面坡度。为了保证下游管段的最小覆土厚度和减少上游管段的埋深,可根据地面坡度采用跌水连接。在支线管道与干管交汇处,若支线管道的管底标高比干管的管底标高大很多时,为保证干管有良好的水力条件,最好在支线管道上先设跌水井后再与干管相接。反之,若干管的管底标高高于支线管道的管底标高,为了保证支线管能接入干管,干管则在交汇处需设跌水井,增大干管的埋深。本案规划设计,为不致在上游管段产生回水,管道的衔接采用管顶平接;特殊情况下采用水面平接。 (七)附属构筑物设置原则 1.检查井:检查井的位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跌水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在排水管道每隔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宜设置沉泥槽,深度宜为0.3—0.5 m。DN 315污水主管检查井统一采用非塑料检查井。位于绿化带时,可采用非防护井盖,井盖可选用硬聚氯乙烯材质。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应根据疏通方法等具体情况确定,跌水井跌水水头大于2 m时,应设跌水井。跌水井的进水管管径不大于200 mm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不得大于6 m;管径为300—600 mm时,一次不宜大于4 m。 2.管道接口及基础管道接口: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采用承插式橡胶圈接口;PE实壁管采用热熔连接;管道基础:为防止回填块对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的损坏,基础采用砂石基础。出水口排水管渠出水口位置和型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水体的流量、水位变化幅度、水流方向、波浪状况、稀释自净能力、地形变迁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确定。出水口应采取防冲刷、消能、加固等措施,并视需要设置标志。 (八)排水水质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应依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分区及其保护目标。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693—2019),标准针对我省农村在地形、规模、经济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的现状,充分考虑各种技术所能达到的污染控制水平,兼顾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规模以及出水去向,将标准分为二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中Ⅲ类水域、GB 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执行一级标准。规模大于50 m3/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中Ⅳ类、Ⅴ类水域和其他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沟渠、自然湿地,以及GB 3097—1997中三、四类海域的,执行一级标准。规模小于50 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中Ⅳ类、Ⅴ类水域和其他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沟渠、自然湿地,以及GB 3097—1997中三、四类海域的,执行二级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用于农业灌溉或其他用途时,执行国家或山东省相应的水质标准。标准选取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四项作为基本控制指标。另外,标准选取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四项作为条件性控制指标。其中,总氮、总磷指标适用于出水直接排入封闭水体或超标因子为总氮、总磷水体的情形;粪大肠菌群数指标适用于设施规模大于100 m3/d(含),且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中III类水域、GB 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情形;动植物油指标适用于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 表4.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L(pH值、粪大肠菌群数除外)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应稳定运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表4.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执行GB/T 31962的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用于农业灌溉或其他用途时,执行国家或山东省相应的水质标准。 (九)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要求 资源化利用是对农村生活污水最理想的处理形式,既减少水肥资源的浪费,又避免环境污染,同时还能减少污水处理的费用。资源化利用无需完全按照有关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而是按照有关用途和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而将其处理到适宜的程度。根据用途的不同,处理的程度以及对单项污染物的控制指标也可不同。 灌溉用水农村生活污水是重要的水肥资源,含有氮、磷、钾、锌、镁等多种植物营养成分,有丰富的有机质悬浮物,如果用于灌溉,不仅可为种植业提供优质肥源,而且还能够为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提供食物,提高微生物活性,使之在改善土壤结构方面发挥作用,为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做出重要贡献。 生态补水对于城乡一体化的生活污水,可将农村生活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沟塘排入水体,用于自然水体的生态补水。水源地上游村庄污水经处理后不可排入自然水体。 (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要求 污泥处理量包括污水预处理系统的污泥产量和生化处理系统的剩余污泥产生量。污泥产生量可按照GB 50014—2006、CJJ 124—2008进行。污泥处理后应达到CJ 3025—1993的有关要求。日产污泥量0.2吨以下的,可采用简易堆肥后还田;相邻的多个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可集中建设1套污泥处理处置场地或设施,统一收集运输分散的污泥进行集中,处置方式可采用好氧堆肥、厌氧堆肥等,堆肥后农用的应达到GB 4284—1984的相关要求。 (十一)处理设施验收移交要求 1.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完成资产评估、现状评估、现状监测、档案资料收集等移交前的各项工作。 2.把握节点,分期移交。各牵头单位要理清已建成具备移交条件、已建成需整改、在建等项目工作顺序,认真把握移交时间节点,扎实做好移交前各项工作。 3.加强合作,推进项目建设。抓好资产和运营移交工作,尽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 (十二)运维管理要求 1.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日常管理。 2.文登区水利局负责设施运行维护监管。 3.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管理和考核制度。 4.区级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予以一定资金补助。 5.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运行维护管理日常工作制度,规范设施档案管理,落实专职人员,监督专业运维单位工作,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农户按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6.村级组织应当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落实专人负责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加强对设施运行日常巡查,或配合专业运维单位开展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完善村规民约,组织村民自觉管理管网设施、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等。 五、具体方案 (一)分步分类推进方案 表5.1 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度汇总表
(二)分类治理方案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不同,结合上述治理模式的相应特点,采用集中拉运处理模式的村庄分别为大水泊镇16个、宋村镇12个、张家产镇11个、葛家镇11个、泽头镇9个、高村镇8个、文登营镇8个、侯家镇7个、界石镇7个、米山镇7个、泽库镇4个;采用市政纳管处理模式的村庄分别为侯家镇2个、泽头镇2个、界石镇2个、张家产镇1个、米山镇1个、宋村镇1个、文登营镇1个。 表5.2 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汇总表
表5.3 文登区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统计表
表5.4 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模式汇总表
表5.5 文登区农村生活污水纳入集中管网模式汇总表
对已建成的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设施以及其他方式的改厕工作,仍由相关镇街负责。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包括人工、电、药剂材料和维护等费用。按1000吨规模来测算,每处理1 m³左右污水的成本约1元,其中:电费0.35元/吨水,其它费用0.65元/吨水。 (三)管理方案 1.管理原则 (1)坚持“属地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由设施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和组织实施,使用处理设施的行政村承担具体的日常管理事务。 (2)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原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层层推进。 (3)坚持“规范机制、确保长效”的原则。健全和规范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考核机制,重在运作和持续,确保长效。 2.日常维护管理内容与要求 (1)每日检查。由维护专管员每天对整个工程系统与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或上报,做好相应检查记录。检查工程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结构缺损、明显不均匀沉降、裂缝、渗漏等问题;发现并制止在工程区域内的搭建、占压、种植、违法施工等行为;检查窨井盖是否盖好,随时更换损坏的井盖;检查能耗设备是否运转正常,配电设施是否完好安全;检查工程系统运行及进出水量、水质是否正常,当水量有明显增加或减少、处理出水出现恶臭、混浊等现象时,及时反映。 (2)定期检查。每周检查一次管道窨井、格栅、集水井和出水井,及时清除井内积聚的垃圾和沉积物;每月完整地检查一次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及时发现和维修破损的污水管道;巡察污水处理站是否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在24小时内上报镇政府。 (3)周期养护。每三年对调节池中的沉渣进行抽渣处理;每五年对过滤池中的滤料进行清洗或更换一次;每十年对厌氧池或好氧池中的填料更换一次。 (4)处理出水检验。每6个月对处理设施的出水送检一次;每年生态环境分局根据计划对处理设施进行出水水质、水量抽检检测。 六、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般包括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及改造升级费用等。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或参照同类项目,估算实施期内投资需求。 表6.1 投资匡算汇总表
(二)资金筹措 1.资金总体情况。按照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和投资情况,说明各类资金来源比例,明确建设资金、运维资金构成,制定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投资计划,运维资金筹措方案与使用计划等。 2.资金筹措模式。采取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模式,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缴费机制,建立运维资金长效保障机制。 (三)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 污水处理工程是一项保护环境、建设清洁文明城市、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公用市政工程,所产生的效益大部分表现为难以用货币量化的社会效益。本规划实施后,可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环境,有利于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居(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同时将改善文登区的投资环境,增加投资吸引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环境效益 本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实施后,将从根本上改变周围水系质量状况,恢复水系的环境功能,提高水体的使用功能,增加水资源的利用率。工程实施后的排放水,符合相关的水质标准,也为下一步进行污废水回用打下基础,逐步形成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提高水资源利用合理性,为经济发展开拓更多资源。 3.经济效益 污水处理工程的直接经济效益,只是在投产后采用收费制才能产生,一般扣除运转费用和贷款本利偿还后,余额是非常有限的。尽管如此,实行处理设施有偿使用,使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经费有了可靠的来源,能够自给自足,同时也减轻了国家政府的负担。使其管理者能够做到责权统一,可以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广为开发处理后污水污泥的各种利用途径,开展资源的综合利用,使污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我国目前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投产后实行的事业单位管理,靠政府拨款维持运转,不适应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靠事业费运转常常入不敷出,管理好坏不能有效地反映出来,仅仅能做到为处理而处理。依据污水处理工程有偿使用的法律,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污水处理工程服务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有责任消除污染造成的危害,承担处理设施的基建费用和运行费用,其收费就是工程项目的直接效益。 七、保障措施与责任分工 (一)保障措施 污水处理工程及相关管网的建设,将从根本上改变污水对环境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的问题,改变市容卫生面貌,改善河道水质,对整个河道流域的治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将已建成的所有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后,无偿划转运营公司,作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投融资平台,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镇村污水处理低息贷款,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顺利推进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因此,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措施: 1.鉴于目前城镇的快速发展,迫切要求该项目的尽快实施,因此,有关部门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有力的支持,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工程资金来源,严格按照专项规划实施。 2.先行实施有代表性的村镇,搞示范性工程,为其他地区的建设树立榜样。 3.实行镇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强运行管理,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4.污水管网的建设与污水处理设施(厂)的建设同步进行,实施时序应为先主干管,后干管,再支管;污水收集系统规划仅为干管和主干管,应加强污水支管的建设;新建小区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 5.加大管网后期维护资金投入,购置专用清淤设备,使管网系统高效运行。 6.为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以及避免最终排放对受纳水体的二次污染,规划区内各工厂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排放标准监督检查,凡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必须在企业内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去除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 7.提高企业内部的用水量重复利用率,重视节水工作,加大节水力度,创建节水型城市。 8.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并加强管理,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居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对新建排水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严格把关,协调各有关单位的管理权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建立管理体制,明确职能。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管理体制,改变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分工不明,职能不清现象。成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在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市区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 10.加大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污水、乱接污水管道的违法现象进行严厉处罚。 (二)责任分工 明确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涉及规划、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水利局负责按照镇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审核确定各镇街提报的年度计划;对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和户型污水处理器的建设管理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考核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情况;作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及工程建设工作,加强施工监管、档案管理和竣工验收,确保治理效果。 财政局负责乡村振兴资金的统筹整合,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用地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局从源头控制污染,推进卫生户厕改造全覆盖,严格落实三级化粪池防渗措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指导养殖场(户)配建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或暂存设施,以及粪污发酵还田,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规划分局协助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用地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随机抽测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并明确监测、实施与监督等要求,对出水水质不达标的村庄提出整治意见,对违规排放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各村庄污水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各镇作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运维主体,组织村居集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日常监督及生活污水拉运、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等工作,提升农民生态环保意识;各村作为项目后期运维管理落实主体,负责后期运维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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