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371003004365111B/2023-00856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科学技术协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2-02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发布日期:2023-02-02 18: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科学技术协会 字号:[ ]


为深入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根据《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鲁政办发〔2016〕19号)、《威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威政办发〔2016〕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加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智力支撑。到2020年,建成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需要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围绕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开发校本科技课程,配齐配强科技辅导教师队伍,因校制宜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培养学生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素养,激发搞发明创造的浓厚兴趣。重视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积极组织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表彰奖励一批科技辅导教师和成绩突出的学生。(区教育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的探究能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推进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升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区教育局、技师学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增加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创业就业基地。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为青年提供科技创意转化的渠道和平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师学院、团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公众科学日、青少年科学素质竞赛等活动,邀请高层次科技工作者和科普专家进校园,普及前沿科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促进高等院校与中小学合作,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充分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图书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科普传播系列活动。组织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数字科技馆、博物馆等科普场馆进校园,促进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实现科技教育活动覆盖全区中小学。(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委、妇联、科协、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深入开展“牵手关爱行动”、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其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区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委、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大力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依托科普学校、农广校、新型农民学校、科普服务站、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培训载体,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星火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林果、畜牧兽医科技帮扶以及科普惠农示范工程,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面向广大农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推动农业技术普及,大力提高农村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快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在镇(街)(含街道、南海新区、开发区、埠口港、金山,下同)农业服务中心建立多元化、多层次、跨行业的科普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员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利用渔业技术推广站,向渔民开展渔业实用技术培训。利用林业技术推广站,结合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对农民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深入实施巾帼科技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充分发挥镇(街)科协、村(社区)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完善农村科普“站、栏、员、网”建设,建立以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人才为主体的专家咨询服务团和志愿者队伍,结合“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普知识和理念,提高农民科学素养。(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地震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示范工程、文明乡村行动、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惠农工程。积极争创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不断丰富拓展科普惠农工作领域,大力发展和培育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创业项目开发、小额贷款、贴息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专家+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示范户+带动户”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提升农村科普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科普长效机制。加大科普宣传栏、科普书屋、科普数字终端建设力度,营造浓郁的科普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团委、妇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生态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建设科普中国乡村e站,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发挥中国智慧农民云、科普中国服务云等作用,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创建巾帼创富网,鼓励支持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电商、微商发展。(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创新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业发展等主题,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和造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继续教育基地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工会、安监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体系。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突出从业技能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创新联盟、企业科协等组织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创新能手、金牌职工、劳动模范、名师等高技能人才的作用,通过“传帮带”和“一对一、手把手”等培训方式,快速有效地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培养一批技术能手。(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安监局、工会、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大力开展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等活动,将市民意识、文明礼仪、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职业病防治等作为主要内容,发挥企业、科普场馆、科普学校、社区科普大讲堂、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工会、团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利用企业产品展馆、科普画廊、图书阅览室、数字科普平台,加大面向企业职工的科普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拓宽城镇劳动者获取科技信息的渠道。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科技服务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全面落实区“英才计划”,评选表彰奖励科技型、创新型人才,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等评选活动,让热爱科学、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者脱颖而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报社、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利用考察学习、研讨会、专家报告会等形式,做好各级党政领导、行政管理干部、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等科学教育培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各类科技培训。(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意识。党校、行政学校要将科学素质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增加科普学习内容,鼓励和引导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设立或增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体验实践课,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求不断加以改进。在干部专题研修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素质学习内容,利用文登区网上党校,丰富干部科学教育学习内容,推动网上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区妇联、团委、科协、社科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组织科技培训、科普报告等不同形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继续在党校、行政学校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做好心理咨询、心理健康培训等工作,开发系列指导手册,打造网络交流平台。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科普设施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妇联、科协、社科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营造科学素质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增加科技宣传版面和时段,用好用活新媒体工具,推广发布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大力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主题,选树一批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先进典型。(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社、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强化“七名工程”建设,在职教师培训进修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科技创新教师的科学教育培训。实施一线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推动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加强师资培训,不断提高其教育素质,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科协、社科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具有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防灾减灾、应急避险、食品药品安全、科学测量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技教育的教材建设。(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会、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局、环保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进一步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研究建立符合青少年特点、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鼓励动员科研机构、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区教育局、农业局、团委、地震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气象科普场所建设,充实农村科普书屋、图书馆、大众书屋,发挥其应有作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业局、气象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主题,结合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推进科教、文化、卫生、法律、防灾减灾、环保进社区,扎实开展科普文明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面向城镇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深入开展行业为民服务联动活动,组织开展各种便民利民科普惠民工程,健全完善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实现社区工作的融合发展。(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卫生计生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妇联、科协、社科联、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社区科普基础设施。结合“智慧文登”建设,完善“智慧文登”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在新建及现有的基层服务中心拓展科普功能。建设科普中国社区e站、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深入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队伍建设。配合国家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社区电子科普显示屏、社区科普体验馆、社区科普网络书屋等,将科普与体育、文化等有机结合,把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与娱乐活动融为一体,丰富科普活动,营造科普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区信息产业办、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员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区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妇联、团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推广和运用好“科普中国”、“数字科普”品牌,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意识,构建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威海市民网作用,实现科普信息的汇聚和应用,做好科普信息即时获取和精准推送。(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监局、农业局、工会、团委、科协、信息产业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科普内容资源建设。繁荣科普创作,加快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以及科技成果普及、健康生活等重大选题,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广播、电视、网络视频等媒体制作一批优秀音像制品和科普动漫作品。加大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 制定科幻创作扶持政策,推动科普游戏、科普公益广告开发,加大传播推广力度。建立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发挥科普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的引领作用,加强科普创作交流与合作。(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电视台、教育局、科技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科普传播协作。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支持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适合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台、报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推动科普中国服务云、科普中国e站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将科普信息定向、精准地送达目标人群。鼓励相关部门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强化科普新闻推送,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农村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局、教育局、环保局、科协、地震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大各类科技场馆建设力度。加强区科技馆运营管理,做好展品更新维护,充分发挥其科普功能。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建设以举办展览、科学体验等科普活动为主要功能、规模适度并能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技场馆、科普体验馆等科普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发挥博物馆和专业行业类科技馆等场馆以及数字科普工程的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完善以实体科技馆为引领和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虚拟现实科技馆、农村中小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协、地震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层科普资源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加快建设农村中小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农村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程、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科技大院、妇女之家、文化与科普扶贫等重点项目,利用镇(街)、社区(村居)的公共活动场所,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实施镇级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工程,推动文明乡村建设行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建设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建立健全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挖掘行业科普资源,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区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委、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天文台、野外台站、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普及科普知识,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企业等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区教育局、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局、环保局、科协、地震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完善科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 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和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 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区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依托科普机构、科研机构、产学研中心等,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原始创新能力。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加强与高等院校、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联合,扶持和发展一批科普产业龙头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推动科普展教、科普图书出版、科普动漫、科普旅游、数字科普等科普产业的发展。(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室、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有利条件,鼓励公众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创造、设计、生产、流通,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搭建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力度。(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地震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科研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街道科普宣传全覆盖。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兽医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加强培训工作。完善科普人才使用和评价等相关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的积极性。(区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区卫生计生局、环保局、安监局、科技局、团委、科协、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要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总体框架,使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总体部署,将相应任务目标列入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机制。

(二)加强政策激励。加强对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政策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制定鼓励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繁荣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信息化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壮大科普人才队伍等内容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 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扶持科普产业发展,推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免费开放。适时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宣传先进,推介典型经验,营造更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政府财政投入导向作用,人均科普专项经费投入要超过1元钱。统筹使用现有资金,加大对科普和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科普投入,开展职工科学教育培训,支持社会化科普工作。探索设立科普基金,广泛吸纳社会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众筹众创、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完善监测评估。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协调服务,强化分类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科学工作机制。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健全完善监测评估体系,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理论指导。

(五)科学统筹推进。2016年,启动本方案实施,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发挥各牵头部门协调 作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2017至2019年,突出重点,分步推进,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2020年,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