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发改发〔2023〕16号
  • 公文种类:批复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文件成文日期:2023-02-27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3-02-27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3-02-27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2024-08-01
  • 文件失效时间:
文件废止原因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明确托育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威文发改发〔2024〕55号),该文件已废止。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幼儿园设托班托育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威文发改发〔2023〕16号


文登区金都实验幼儿园、文登区海泰实验幼儿园: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实施方案》(威文政办字〔2022〕12号)的规定,你园试行开设托班,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有关托育费定价规定,现将托育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托育费试行标准为900元/生.月。

二、托班招生对象为3岁以下婴幼儿,收费及退费按照幼儿园规定执行。

三、幼儿园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全面公开园内托班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2023年春季入学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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