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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工业倍增行动,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文登工业振兴,结合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7 号),区工信局联合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3年3月11日前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107室(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52号

联系人:姜辉

联系电话:0631-8800117

电子邮箱:wdgxjcyzck@wh.shandong.cn

威海市文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0


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工业倍增行动,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文登工业振兴,特制订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在我区注册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失信、环保污染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扶持方向和标准

1.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规上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新上制造业产业链延伸项目,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政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连续两年正增长且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0%(含)至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20%(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超过500万元(含)以上且排名前20名的企业,以企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2%为基数,结合当年增减幅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3.鼓励企业做优做强。(1)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当年认定的山东省独角兽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再次认定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4)对当年认定的山东省“瞪羚”示范(培育)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5)对于国家、省、市级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6)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奖励,分两年拨付;(7)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8)对当年认定为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鼓励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大型企业或科研院所来文设立或合作建立专业性工业设计中心或分支机构。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参加工业设计大赛,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获奖企业,按照获奖等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奖的企业,按照获奖等次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5.鼓励企业开展“智改数转”。支持企业对生产设备、控制系统、技术工艺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装备换芯、设备上云、生产换线、机器换人,系统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开展“智改数转”专项行动,培育一批本地智能化诊断和改造服务商,鼓励域外高水平服务商在文登设立独立子公司,为本地企业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对成效显著的服务商,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优秀服务商。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投入,对核准或备案手续齐全,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的技术改造项目,且会计年度内设备及软件投入税前达到300万元以上(含),按年度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对普通设备按照4%的比例给予补助,对达到智能化标准的设备按照8%的比例给予补助,对软件投入按照1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0万元。对“四大主导产业”链主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6.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实施MES 与ERP 互联互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优秀场景。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实施“灯塔工厂”的企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7.鼓励企业实施强链筑基工程。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先进基础技术与工艺、关键基础材料领域,大力实施汽车机电、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及健康食品、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建设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计划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 万元。对年度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单个装备或产品给予3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给予100 万元奖励。

8.支持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技改项目,按银行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预制菜项目,由省、市、区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

9.鼓励企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10.鼓励工业互联网建设。鼓励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对入选国家、省、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省、市级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市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省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等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2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DCMM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工业企业,分别最高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三级同一类别的项目,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11.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对获评省、市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4级、5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2.支持开展标识解析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二级节点(威海)开展解析应用,对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威海)注册,且上年度标识注册量、解析量首次分别达到10万条和2万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13.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实缴税金年均增长20%以上且不出现年度负增长,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管理规范、注重研发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当年地方级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的,按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20万元。对当年新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列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在纳统年度给予2万元扶持;对纳统后次年营业收入增幅10%以上的企业,再给予3万元扶持。企业因主观瞒报导致数据失实退库的,追回已奖补资金。

14.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组织企业利用中小企业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等融资新模式进行融资,对确需银行贷款而又缺少有效抵押物的企业,协调采取担保公司担保、融资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使用担保贷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威海市级以上“平台类”称号企业,按实际产生的一年期担保费用的50%(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15.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支持企业上项目、快膨胀、创亮点、当标杆。对于列入市级以上项目现场观摩点、承接省级以上现场会,给全区赢得荣誉的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6.鼓励企业提质增效。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根据企业综合评价,执行差别化政策。

17.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突破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对于积极参与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及“卡脖子”技术难题且在省级开展的“揭榜制”创新项目申报中获批中榜立项的企业,在揭榜攻克立项的技术壁垒后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18.鼓励企业上市挂牌。(1)对拟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工作实施进程分阶段最高补助200万元,其中对纳入冲击新目标监测统计的企业,除享受上述政策外,一次性额外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0 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次性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2)对拟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以成功上市之日的上一年度为基准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对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以成功挂牌之日的上一年度为基准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期间当年形成的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区级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基准年度增长部分的50%,于次年第一季度前补助给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上市,累计补助不超过三个会计年度。(3)因土地差价调账而增加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部分,按实际发生额实行等额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未按要求完成目标的,享受的补助资金予以退回。

三、附则

(一)本意见扶持政策,按照《文登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文财字〔2021〕12号)的规定申请、审批,每年度集中认定兑现一次。

(二)本文所涉及资金由获得补助的单位统筹使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对于不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的企业(个人)进行资金收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惩戒。

(三)实施期间,本意见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意见涉及的扶持资金与本区域内其他政策涉及的同类扶持资金不重复执行,按就高原则给予扶持。

(四)本意见由区工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文自2023年4月15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威文工信字〔2022〕14号)同时废止。对于2023年以来,符合上述扶持标准的企业,按该意见执行。


附件:《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docx



一、出台背景

鉴于《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威文工信字〔2022〕14号)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威文工信字〔2022〕14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出台了《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威文工信字〔2023〕48号)。

二、决策依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7 号)、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财工〔2023〕7号)、《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高水平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1〕1号)等文件精神。

三、制定过程

区工信局牵头起草《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初稿,在文登区政府网站进行全社会意见征集,组织威力工具、奥文电机等10多家企业召开《意见》座谈会。区财政局聘请了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意见》提出工业振兴惠企政策绩效评估。区工信局经部门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工信局法制机构审核,并将该《意见》发送至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统计局等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最后经文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四、出台目的

通过工业设计、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建设等手段,推动我区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膨胀发展;通过深入实施工业倍增行动,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文登工业振兴。

五、内容解读

《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和一个附件:

第一部分是适用范围,包括在我区注册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失信、环保污染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第二部分是扶持方向和标准。包含在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高质量发展、做优做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实施技术改造、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实施强链筑基工程、健康食品产业发展、绿色发展、工业互联网建设、软件服务业发展、开展标识解析推广应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拓宽融资渠道、争先创优、提质增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市挂牌等18个方面。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威海市相关政策,提出了不同的奖补标准(详见相关扶持条目)。

第三部分是附则。明确了认定期限、文件的有效期和文件的解释部门。

附件为《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明确了享受政策单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认定部门,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真正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六、主要删减变动情况

(一)删除部分

1.冲击新目标后备库企业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奖励。由于威海市级未出台对冲击新目标后备库企业奖励政策,因此予以删除。

2.创新型企业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奖励。因威海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政策已废止,因此予以删除。

3.市级“专精特新”及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和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园区奖励。因《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7号)、《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财工〔2023〕7号)文件中已取消上述奖励条目,因此予以删除。

4.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连续两年实缴税金增幅奖励。因该条目与我区鼓励政策中“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部分规上企业增幅奖励条件相似,因此予以删除。

5.对冲击新目标企业新上项目,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政策奖励。因“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政策”条目内容不够清晰,因此予以删除并修改为“对规上工业企业新上制造业产业链延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奖励扶持”。

(二)奖补金额比例下调部分

包括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绿色工厂、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

参照《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财工〔2023〕7号)等文件规定,对以上奖补金额予以下调,调整标准为威海市级奖励标准的50%。

(三)奖励条目增加部分

1.推动新业态新模式赋能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水平,参照威海市级奖励办法,新增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工业设计大赛、晨星工厂、灯塔工厂、标识解析推广应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软件投入等方面。

2.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威海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2)41)文件规定,增加了支持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条目。

3.为给我区企业家创造争先创优的氛围,通过大项目、好项目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广,扩大我区工业发展的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增加了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条目。

(四)奖补金额比例上调部分

由于省、市级技改奖补政策对设备奖补标准最高为10%,参考上级政策标准,结合我区开展“智改数转”专项行动的实际需求,本年度对技改设备奖补比例进行了提升。其中:对普通技改设备按照由2022年的3%提升至4%的比例给予补助,对达到智能化标准的设备按照由2022年的5%提升至8%的比例给予补助。

七、关键词解释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国

际先进,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全国前列的企业。

(二)智能化设备:

对加工原料、在制品所需加工设备、工装部件进行数字化改造,运用自动编程、机器视觉与电子标签等技术,实现自动化生产、智能测量或拣选;通过AGV、多关节机械手、机器人等新增设备投入,使得物流在工序间智能化转移;智能仓储设备与ERP等系统的集成,使出入库、货位等相关的管理信息透明化。以上均包括外购与自制的设备和自主开发的软件系统。

(三)预制菜:

以农作物、禽畜、水产品等为原料,配以各种辅料,采用现代化标准集中生产,经预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包括即食、即热、即烹、即配等食品。

八、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文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  姜辉

联系方式:0631-8800117


2023年210日,文登区工信局就《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3月10日,我单位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威海市文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