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威政办发20233

WHCR-2023-0020002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际休闲运动之都,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优化产业结构和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为重点,以打造国际休闲运动之都为目标,不断提升体育供给水平,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加快培育体育消费的新理念、新模式、新业态,初步形成体育氛围浓厚、投资热情高涨、竞赛活动丰富、产业链条完善、产品供给合理、体育消费活跃的发展局面,使体育产业成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建设精致城市的重要力量。

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8平方米,年均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00项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9%,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0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到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精致完善、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新动能。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产业承载平台

1.支持各区市、开发区挖掘资源特色、整合项目优势,打造冰雪、乒乓球、棒垒球、水上运动、户外运动等运动休闲产业聚集区,推动基础或商业场馆设施配套快速升级。(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2.加快构建乒乓球、帆船帆板、棒垒球、橄榄球、山地户外、铁人三项等国字号训练基地。已建立的各类全国性训练基地,吸引国家队或世界顶级运动队12个月周期内在威常驻训练累计5个月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3.加快开发互联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健身地图、场馆预定、健身指导、交流互动、赛事参与、器材装备定制、医养服务等综合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

(二)推动体育制造升级

4.加大对国内外先进的自行车、帆船游艇、球类用品、游泳装备、冰雪产品、人工智能、智能穿戴等企业招引力度,推动形成体育产业聚集区。对新引进的体育产业重点项目,视项目质量、发展前景给予支持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5年)

5.加强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扶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建立体育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平台,对建设成效显著的给予扶持。研发碳纤维等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体育产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6.进一步扩大渔具、帆船帆板、冲浪板、桨板、船艇、滑雪板、登山杖、专业赛车轮胎、体育服装等产品制造和销售优势,在体育领域培育至少3个“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企业。鼓励和扶持体育企业上市,对上市企业奖励政策参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威政发〔2021〕4号)执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5年)

7.一体谋划推进旅游、会展、康养、体育等产业,每年举办中国威海国际渔具博览会、中国威海国际户外休闲产业博览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牵头单位:市贸促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三)打造特色精品赛事

8.坚持打造威海铁人三项赛、国际帆船赛、HOBIE帆船公开赛等高端品牌赛事,继续实施“一区市一品牌”计划,扶持荣成滨海国际马拉松、乳山女子半程马拉松、环翠山地自行车、南海乒乓球、临港国际棒球赛等地方特色赛事,拉动体育消费,促进城市国际化,打造体育赛事名城。鼓励引进和举办高水平赛事,在我市举办涉及奥运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9.扶持职业体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各类职业体育俱乐部,在我市注册并冠“威海”队名参加国际国内顶级职业联赛1年以上的体育俱乐部,从第2赛季起,可根据项目投入给予不高于1000万元的资助。国际国内顶级职业联赛须为省级及以上电视媒体参与直播或录播、国内最高级别职业联赛或国际极具影响力的职业体育赛事。申请承办全省运动会,积极争取国家级行业或人群综合性运动会落地。鼓励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在我市举办门票收入超过100万元、外地参赛和观赛人数超过10000人的商业赛事,可给予每项次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四)突出海上休闲特色

10.统筹岸线风光、高端住宅、海上休闲、基地码头等发展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保护规划中对全市海岸线功能进行定位。各沿海岸区市、开发区均须划定海上休闲活动区域,提供基础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威海海事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3年)

11.整合帆船、赛艇、桨板、潜水等海上项目,规划建设威海市水上运动中心。统筹帆船游艇码头和公共船坞建设,5年内中心城区建成运营固定标准泊位500个以上,10年内建成运营固定标准泊位1000个以上、临时泊位500个以上、公共船坞船道5个以上,配套建设小型船艇桨板寄放干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12.突出HOBIE帆船特色,在各海水浴场建立帆船俱乐部,配套基础设施,推出更多涉海体育休闲运动产品,广泛开展培训、体验、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威海海事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5年)

13.鼓励企业购买帆船游艇并积极开展航行活动,展示单位形象。有计划地推动海上牧场建设,实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项目,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推动休闲垂钓产业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威海海事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五)激发体育消费潜能

14.落实《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威海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备忘录》,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引导建设主题酒店、主题公园、主题博物馆各1处,开发不少于2条参与式、体验式运动休闲旅游线路,构筑体育休闲旅游消费新高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5年)

15.健全体育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配套规划、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盘活用好体育场馆资源,推进学校体育设施有序开放,推动建立一批业态融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已建成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妥善处理防火与登山的关系,非防火期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登山区域,设置登山入口和防火检查站,引导公众亲近自然、安全健身。(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16.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扶持业余精品赛事,完善健身休闲活动体系,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比例不低于92.5%。推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工间操制度,支持将职工健身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定期举办运动会。保障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结合中小学校本课,推动游泳、铁人三项、帆船帆板、桨板、钓鱼、棒垒球、冰雪、高尔夫等项目进校园。各区市、开发区建立至少3所冰雪特色学校,配备相关场地设施和教学人员。(牵头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5年)

17.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发展,开展星级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对获评国家、省五星级体育健身俱乐部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目录和标准,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承接体育公共服务。强化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鼓励大学生、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退役教练员、运动员创业从事体育产业,按规定享受青年创业优惠贷款政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18.加快体医融合步伐,推进体医融合研究,加大项目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体育健身“治未病”作用。鼓励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开展AED设备使用技术普及培训,为公众参与体育活动提供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

(六)实施产业提升工程

19.发挥各级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体育产业竞争力,对于获评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对于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给予不高于30万元奖励。积极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和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成功获评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每年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20.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强化社会信用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体育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健身消费。充分利用中韩自贸区政策优势,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融入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每年开展3次以上体育交流活动,推动资源互通互享。(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21.各级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并纳入本区域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市场主体利用闲置空间新建、改建体育设施的,落实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并依法依规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开始并持续推进)

22.积极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互为补充的体育事业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品牌赛事、职业体育、


教育培训、科技产品等全体育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构建体育产业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发展问题,加强工作督促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工作局面。(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林业局、威海海事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23年)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4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