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政字〔2023〕21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文件成文日期:2023-05-10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3-05-10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3-05-10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威文政字〔2023〕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西部工业园,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驻文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登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对2022年以前公布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22件、废止3件、修改1件、宣布失效2件,现予以公布。

决定保留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新登记编号,未设定有效期的,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决定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组织实施机关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修改后,重新向社会公布。


附件:1.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4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PDF版与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