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7094/2023-03381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5-11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作出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1 09: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55日-20235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1-8805021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2644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文号

审批时间

备注

1. 

山东省质安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EPE珍珠棉、地暖反射膜生产项目

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文昌路667号楼

威环文审表 20235-1

2023.5.5

威环文审表〔2023〕5-1号山东省质安保温材料有限公司EPE珍珠棉生产项目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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