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7094/2023-03500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5-18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8 09: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18日-20235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8805021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264400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真都化工有限公司

油性涂料产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山花路3

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购置高速搅拌机、砂磨机、包装机等设备20台(套)新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公司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仍保持水性涂料产能1500t/a、油性涂料产能3000t/a不变。

1大气环境:项目配料、分散搅拌、研磨、调制、过滤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由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VOCs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分别为28.0mg/m30.8mg/m37.7mg/m3VOCs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3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项目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及《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文)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采取VOCs物料密闭储存、输送,桶装原料和容器定点开料、集中添加入釜、生产容器密闭等措施VOCs、甲苯、二甲苯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间接冷却水经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水性涂料生产线设备冲刷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非绿化季废水在现有水池中暂存),不外排。

3)声环境:本项目厂内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压级值约70~80dBA)。项目通过室内生产、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和院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种噪声防护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不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复合包装物产生量约为4.0t/a,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废催化剂产生量约为0.2t/a,由废气处理设备的维护厂家回收。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原料桶、废漆渣(含吸尘器收集的地面粉尘)、废过滤网、废有机清洗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2. 

威海市众音热电有限公司

威海市文登区西部城区供热改建项目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货站东路东、206国道路北(威海市众音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建筑面积2300m2,淘汰厂区现有的C12MW热电联产机组以及75t/h备用燃煤锅炉,购置2台30t/h的天然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使用。项目建成后,锅炉运行模式以1台220t/h锅炉为主,1台130t/h、2台30t/h为备用锅炉。非采暖季时采用2台30t/h备用锅炉为周边企业集中供气,备用锅炉年运行时间4320h。

1大气环境:本项目天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8.56mg/m328.12mg/m39.64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道路喷洒,不外排。

3)声环境:本项目厂内噪声源主要为锅炉及配套的给水泵、冷凝循环泵、风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压级值约80~90dBA)。项目通过锅炉布置在密闭空间内设备减震、隔声和厂房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种噪声防护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储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3. 

威海正隆塑料有限公司

汽车配件喷漆项目

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文昌路66号

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建筑面积600m2,购置喷漆线、烤漆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可喷涂汽车配件10000件。

1大气环境:现有项目加热、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经过滤棉+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原始废气VOCs、二甲苯浓度分别为145.3mg/m320.83mg/m3经处理后,排气筒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分别为21.8mg/m33.12mg/m3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项目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及《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文)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涉VOCs物料密闭储存,厂界VOCs、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水产生量36t/a,废水成分简单,主要含有COD、氨氮生活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厂内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压级值约75~85dBA)。项目通过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隔声和厂房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种噪声防护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产生量约为0.02t/a集中收集后由废气处理设备的维护厂家回收处理。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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