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负责人:张斌 办公电话:0631-8931777 机构职责: 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人才安居工程,做好人才安居工程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标准制定、性质认定并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协调指导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实施平改坡工程。指导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