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宋英霞
办公电话:0631-8984106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开展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