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荣智升 办公电话:0631-8451429 机构职责:综合分析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参与制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平衡。负责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研判能源发展趋势,组织开展全区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区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区外海外煤炭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压煤建筑物搬迁以及房屋斑裂维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指导督促全区能源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监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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