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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刘辉 办公电话:0631-6080126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有关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物安全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负责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保护。组织协调建设项目中的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工作,监督管理县域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指导博物馆设立、备案、评估定级工作,组织全区博物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等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文物及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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