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咨询:文登区步行街是否可以在路边摆摊经营
经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关于步行街是否允许摆摊问题,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此,步行街不允许占道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