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咨询:文登区空置房和电梯费的收取标准
经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回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文登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价费发[2018]12号)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房屋空置6个月及以上的,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空置房服务协议》,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不超过应交物业公共服务费的60%收取。文件还规定,安装使用电梯的住宅小区,电梯服务收费暂不列入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实行代收代缴管理,按合同约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