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58887N/2024-01815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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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小保每周问答——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就医如何报销
发布日期:2024-03-29 18: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


一、哪些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其他国家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根据以上情形,我们可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若是交通事故发生是对方全责时,则医疗费用不由医保报销,而由对方全部承担;若是交通事故发生无第三方责任人,则直接在就诊医院联网报销;若是有责任分成时,则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2、意外伤害(车祸)就医(有责任分成的)住院费用报销业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开通银行功能)或银行卡;(2)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若保险公司或法院收取原件,由保险公司或法院复印加盖公章)、住院费用总清单(若保险公司或法院收取原件,由保险公司或法院复印加盖公章);(3)住院病历(加盖医院专章);(4)交警责任认定书(若保险公司或法院收取原件,由保险公司或法院复印加盖公章)、通过法律途径认定的另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5)保险公司理赔单及保险公司赔款计算书(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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