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58887N/2024-01989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4-12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医小保每周问答——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的待遇享受何时生效
发布日期:2024-04-12 17: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


问: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的待遇享受何时生效?

答:上年度12月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于当年1月1日至4月30日缴纳全年度职工医保费的,自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逾期缴纳的(过征缴期缴纳),自再次缴费满3个月(含缴费当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举例:(1)2023年12月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024年3月31日缴纳2024年全年医保托管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2023年12月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024年5月1日缴纳2024年全年医保托管的,自2024年8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特殊例子:2023年12月未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即2023年12月中断缴费),2024年1月1日缴纳缴纳2024年全年医保托管的,自2024年4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