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号“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5-13 09: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指南>的通知》(鲁建物字〔2022〕2号)文件要求,对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重点是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不包括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通过诊断评估,对适老化设施缺乏、陈旧、破损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满足居民适老化需求的活动。

根据《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3〕45号)文件要求,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社会组织参与。鼓励有资质的设计、安装、施工企业为业主加装电梯业务提供审批、设计、采购、验收等一体化服务。支持并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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