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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首违不罚”公开透明适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以来,我区持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全链条环节,积极探索“尺度”和“温度”相结合的涉企执法监管模式,稳步落实并动态调整“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清单,进一步释放经济发展活力,营造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一、准确把握适用范围,全面推行清单化运行 一是科学编制“首违不罚”清单。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1年,文登区司法局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和《威海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新增事项清单》,针对各个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综合考量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准确把握适用范围,认领并形成本部门“首违不罚”“首违轻罚”事项清单,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具体依据,提升“首违不罚”的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依法依规、逐步扩大、动态调整的原则,持续调整充实适用“首违不罚”“首违轻罚”的行政执法事项。2024年,文登区司法局牵头各部门全面梳理并调整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对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企业和群众争议较大等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经区司法局汇总梳理审核,形成并公布《文登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文登区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经动态调整及梳理,截至目前,全区现有“首违不罚”事项266项,“首违轻罚”事项33项,共涉及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20个行政执法部门,其中“首次不罚”事项共15项,“首次轻罚”事项共14项,按照“谁编制、谁公示”原则,均已通过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确保清单公开透明。 二、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全面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清单的制定及适用,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了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一方面给予企业纠错空间,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推动完善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以来,全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办理“不罚”“轻罚”案件460件,减免处罚金额1299.38万元,受益主体455个,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最大限度地为市场主体提供健康有序、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 三、规范“首违不罚”落实,全面提升清单实施质效 一是严格适用相关程序。严格认定并适用“首违不罚”必须同时具备的要件,用翔实的调查、证据和缜密的流程,来保障“首违不罚”的适法性、合理性、准确性,用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既做到“严格执法”,又做到“温情服务”,推动执法与服务相融合,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部门“首违不罚”裁量权的行使,对照法律法规,依据不同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按照合法、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而使“首违不罚”制度产生负面效果,保证“首违不罚”行政裁量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加强“首违不罚”后续监管。“首违不罚”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通过综合运用整改约谈、批评教育、提出意见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替代以往比较单一的罚款处理手段,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行政执法部门在适用“首违不罚”后,会要求当事人限期及时改正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做好“首违不罚”执法对象的后续监管工作,保障“首违不罚”的执法效果。 四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为统筹做好清单在全区的组织实施和调整工作,文登区司法局持续开展相关执法监督活动,通过案卷评查、与巡察监督协同配合等方式,对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柔性执法情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保障“首违不罚”清单全面、高效、规范实施落地。 “首违不罚”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新增内容,是柔性执法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具体体现。下步,文登区司法局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以“首违不罚”“首违轻罚”等为切入点,继续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转变执法理念,以推行柔性行政执法方式为抓手,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和善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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