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960R/2024-03612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7-10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7-10 08: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交通运输局 字号:[ ]


为规范我区出租汽车市场秩序,营造规范经营、诚实守信、服务优质的出行环境,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区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经营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专项整治阶段结束后将实行常态化监管。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括在营运中拒载、议价、甩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同意拼客、不按照计价器收费、不主动出具发票、不按照规定使用监管设备、不按约定履行电召任务等行为。

(二)重点整治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不整齐、车内卫生脏乱差,驾驶员仪容仪表不整、不使用文明用语、未进行从业资格证注册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标志和服务卡不规范等行为。

(三)重点整治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铁站等设有专用待租区的客流集散地喊客、揽客、拼客等行为。

三、具体整治工作措施

(一)坚持严管重罚,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精干力量在全区范围内重要站点、重要路段、人流聚集区域,不定时开展巡查执法,并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存在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极大,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等恶劣情形的将在区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予以曝光。

对拒载、议价、甩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同意拼客、不按照计价器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未进行从业资格证注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区交通运输局将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理。

(二)强化内部管理,对严重违法的出租从业者纳入“黑名单”管理,由出租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停车学习、通报批评等。严格要求各出租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以遵纪守法、文明服务、安全行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签订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承诺书等。

(三)加强执法衔接,对组织煽动、对抗执法人员执法和在微信群、自媒体等公共场合夸大事实,发表不当言论,影响行业稳定的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针对上述违法违规情形积极向区交通运输局举报。举报电话:(工作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0631-8252201,巡游出租车0631-8980111,网约出租车0631-8266835;(非工作日)0631-8252122。





威海市文登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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