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字202415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威海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发挥威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优势,健全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彰显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中医药贡献度,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中医药发展治理体系。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基层中医药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基层中医药管理体系,构建领导有力、衔接通畅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投入力度,落实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满足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立项、建设和投入需求,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威海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科室。市、县两级公立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各区市均有1所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比例达到100%,设置“中医阁”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基层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中高端人才支持政策,放宽基层中医师晋升条件,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加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每万名居民配备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市、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和“西学中”培训,强化“西学中”培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威海市中医院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完善特色专科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服务能力,中医药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到60%;积极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业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到35%;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培训指导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和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作用。强化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均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大基层中医药文化宣传和产业融合力度。各级疾控部门、中医医院定期选派专家,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基层国医堂、村卫生室、村(居)委会等群众活动场所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定期组织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功法宣传和普及,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及各行业开展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健身活动。开展中医药科普进校园活动,遴选一批省、市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定期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文化节、中医药“六进”等宣传活动,鼓励通过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医药+”和医养、康复、旅游、产业、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六)完善基层中医药制度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部门加强对全市中医药服务的督导检查,将中医药纳入市级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且中医药服务等内容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5%。市疾控部门明确中医药监督管理职责,或安排专人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和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鼓励中医药传承创新,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全市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分类评价。支持发展中药院内制剂,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药院内制剂品种按程序调剂推广使用。支持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并制定相关管理标准规范。落实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评估体系,定期调整优化中医药服务项目和价格,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安排阶段(2024年4月底前)。成立威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推动创建工作。指导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4年5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开展自评,全面细致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特别是重点指标全部达标。2024年5月底前,获得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或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荣誉称号的区市达到100%。

(三)省级评审整改阶段(2024年6月—9月)。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收集、整理、汇总创建资料,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申报材料,接受省级初评,根据省级初评结果进行针对性整改。

(四)国家评审阶段(2024年10月—12月)。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示范市创建工作的评审和对各区市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抽查。

四、保障措施

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纳入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定期对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宣传各级中医药方针政策和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切实提升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形成各界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威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威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梁皓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姜新平  市委副秘书长

副组长: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文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员: 田彬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员: 王治国  市社科联主席

员: 伊志华  市委编办副主任

员: 朱可智  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

员: 宋玉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员: 王军伟  市科技局副局长

员: 刘海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员: 田宏耀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员: 王以威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员: 张华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员: 都剑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员: 毕弘阳  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

员: 毕耀文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员: 杜山鹏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员: 辛运锋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员: 刘炳刚  市体育局副局长

员:   市医保局副局长

员: 许德峰  市中医院副院长

员: 张化江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员: 李静茹  环翠区副区长

员:   文登区副区长

员: 刘全良  荣成市副市长

员:   乳山市副市长

员: 沈燕萍  高区管委副主任

员:   经区党工委委员

员: 杨殿慧  临港区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的日常工作。王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山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