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56M/2024-00305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7-16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政策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16 15: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为进一步掌握我区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政策效能,全面、客观、科学的分析和评估其实施的效果,根据威海市文登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开展政策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标

本报告的目标是对当前威海市文登区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政策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评估对象

2022年,《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威文住建通字〔2022〕5号)

三、政策制定

《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威文住建通字〔2022〕5号)自2022年8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29日。2022年6月19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上述文件制定时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相一致,充分考虑规范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必要性,逻辑结构严密,表述规范准确,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定,经过了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政策内容合法和决策过程合法。

四、取得的成效

(1)明确公共收益范围。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相关业主对于公共收益的受益范围,即:与全体业主相关的公共收益,如占用绿化、道路等共用部位产生的收益,用于涉及全体业主的维修项目;与部分业主相关的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等,用于涉及该部分业主的维修项目。

(2)明确公共收益管理责任主体。分两种情况: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代为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委会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3)明确公共收益的使用。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相关业主对于公共收益的受益范围。公共收益除了可以用于维护和改造小区,也可以用于组织业主活动、提升绿化品质等方面,从而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

(4)规范管理行为。建立管理制度,单独立帐,专项存储;使用时要求留存发票、收据、银行对帐单、合同等,做到收支明细。

(5)规范公示制度、严格审计制度。业委会或物业企业每季度将上季度公共收益收入、明细账目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建立业委会换届、物业企业退管前和业主有较大质疑时三种情况下的第三方审计制度。监管更加透明、严谨。

(6)规范移交行为。业委会换届或物业服务企业退管,对公共收益专户,审计完成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移交给下一届业委会或通过业委会移交给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7)执行效果较为显著。文件执行以来,进一步规范了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经营和收益管理,充分保障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文件取得的预期效果。

五、评价结果

《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的出台对于规范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一是通过宣传普及,让广大业主进一步知晓公共收益相关政策,形成业主监督;二是各镇街、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加强公共收益使用的指导监督;三是各职能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以执法作为规定执行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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