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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9-13
http://tyjspt.weihai.gov.cn/dczj/dczj/idea/topic_17233.html

为实现“行政村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大水泊镇人民政府起草了《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4年9月13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于天宇   联系电话:0631-8641088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军民路1号


电子邮箱:wddsp@wh.shandong.cn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要求,广泛征求拟调整行政村村民意见,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结合我镇行政村规模现状,特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多村合并的方式对行政村规模进行调整,努力实现“行政村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工作目标,通过强村聚集发展融合和多村合并服务融合等方式实行。

二、调整原因  

大水泊镇位于文登区东南部,总面积123.4平方公里,下辖7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9万人,100户以下的行政村21个、占比超过28.8%,镇域行政村呈现体量大、规模小、村庄弱、位置偏、布局散的特点,导致出现了配套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成本高、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少、村庄发展缓慢等问题。2024年11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我镇完成首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第一批将25个行政村调整为8个行政新村。经镇党委政府充分研判,继续进行第二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三、调整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充分尊重民意。凡涉及调整的村,都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形成决议,经大水泊镇政府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坚持就近就便、整建制调整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要统筹兼顾各行政村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沿革,充分考虑群众共同利益、生活习俗和文化传承,从有利于村民自治、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出发,统一规划,就近就便,实行整建制调整。

(三)坚持引领示范、服务发展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要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和资源合理配置及开发利用,有利于基础配套成本降低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加速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中心村,发挥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坚持区域统筹、平稳推进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要统筹考虑区域内组织、人才、服务、社会等资源,以及产业布局、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因素,因村制宜、积极稳妥、先易后难、规范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

四、调整的目标与范围

根据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和发展趋势,具体村庄撤销、合并情况如下:

1.拟撤销杭里村村民委员会、泊高家村村民委员会、泊岳家村村民委员会、场西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杭里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泊柳杭村村民委员会;

2.拟撤销集东村村民委员会、大沟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集东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集东新村村民委员会;

3.拟撤销康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东魏家村村民委员会、孤石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康家庄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康魏孤村村民委员会;

4.拟撤销口子村村民委员会、荣家店村村民委员会、下河村村民委员会、赛家庄村村民委员会、马家庄村村民委员会、新立庄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口子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口子新村村民委员会;

5.拟撤销岭上王家村村民委员会、岭上孙家村村民委员会、鞠家疃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岭上王家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青石岭村村民委员会;

6.拟撤销南洼村村民委员会、屯宋家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南洼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南屯新村村民委员会;

7.拟撤销三庄村村民委员会、念头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三庄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念庄新村村民委员会;

8.拟撤销歇驾夼村村民委员会、洪山村村民委员会、洪家庄村村民委员会、方家疃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洪家庄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歇驾夼新村村民委员会;

9.拟撤销前土埠岭村村民委员会、朱家岭村村民委员会、沟曲家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前土埠岭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前土岭家新村村民委员会;

10.拟撤销东邹山村村民委员会、西邹山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西邹山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邹山新村村民委员会;

11.拟撤销时埠村村民委员会、志门村村民委员会、石夫人后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时埠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时埠新村村民委员会;

12.拟撤销井东村村民委员会,与河北新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河北新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河北新村村民委员会;

13.拟撤销泽上村村民委员会、黄山阳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泽上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泽阳村村民委员会;

14.拟撤销章子山村村民委员会、方池泊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章子山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章子山新村村民委员会;

15.拟撤销初家村村民委员会、辛庄头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初家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初辛新村村民委员会;

16.拟撤销庙西村村民委员会、岐阳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庙西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西岐新村村民委员会;

17.拟撤销河东乔家村村民委员会、仁和坊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河东乔家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仁乔新村村民委员会;

18.拟撤销河清村村民委员会、金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河清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河清新村村民委员会;

19.拟撤销东堡子后村村民委员会、西堡子后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东堡子后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新堡村村民委员会;

20.拟撤销埠前头村村民委员会、芦子口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埠前头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埠前头新村村民委员会;

21.拟撤销大河村村民委员会、南疃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1个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大河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大疃新村村民委员会。

五、时间和具体要求

(一)前期筹备阶段

1.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大水泊镇党委书记、镇长牵总头,副书记为副组长,包片委员为组员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2.成立联合党支部。由大水泊镇党委对拟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村庄申请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成立后对调整村庄社会事务和公益服务进行整合,优化服务。

3.开展风险评估。对拟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由镇级对村集体资产、遗留问题、村民意愿、经济发展、班子状况等进行摸查调研、分析研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报区委政法委审核通过后,报区委、区政府。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的,不进行调整,或者调整方案降为低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实施。

4.会议动员部署。召开相关村干部会议,专题安排部署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二)实施方案制定阶段

将行政村规模调整初步方案上报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同时不断与其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反馈给我镇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拟调整行政村数量、方式、依据和理由。

1.制定工作方案。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拟定村民委员会初步调整方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文登区相关部门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建议,大水泊镇对初步调整方案进行修正完善。调整涉及的行政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审议通过初步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2.处置村集体资产。镇经管站负责对村“三资”情况进行清理清查,认定村集体资产登记确认和债权债务。调整期间,暂停村级集体资金、村银行账户使用。调整后,村集体经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原行政村集体经济相关职能转移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原行政村的“三资”和债权债务的管理运营。新的行政村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3.公示调整方案。对修正完善后的村民委员会调整方案,在涉及村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一个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同时公示。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召开会议进行民主决策。组织村民委员会调整涉及的行政村,依法依规召开村民会议,对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10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委员会调整方案应当经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情况要形成表决决议,与会村民(户代表)必须在表决决议上签字、摁手印,大水泊镇指导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和经手人签字、摁手印,并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好影像资料。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答复、处理。

2.提报上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村镇分别将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材料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工作交接。新行政村实行合署办公,完善组织设置,召开新行政村工作班子成员会议,根据工作分工,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产权债权不变的原则,对涉及调整的行政村全面进行清产核资,明确资产所有权,健全完善资产登记,成熟的村庄深入做好三资融合,实现并村、并战、并心。二是对接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做好标牌标识、相关证件等更换工作。三是待新行政村正常运行后逐步妥善处理各种敏感、难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深入做好村班子能力建设,根据新行政村规模大小、党员数量、经济社会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设置村级组织,提升村级组织战斗力。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等要求及上级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制定过程

1.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大水泊镇党委书记、镇长牵总头,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片委员为组员的村庄规模化调整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2.成立联合党支部。由大水泊镇党委对拟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村庄申请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成立后对调整村庄社会事务和公益服务进行整合,优化服务。

3.开展风险评估。对拟进行村民委员会调整的,由大水泊镇对村集体资产、遗留问题、村民意愿、经济发展、班子状况等进行摸查调研、分析研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的,不进行调整,或者调整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实施。

4.会议动员部署。召开相关村干部会议,专题安排部署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制定意义

一是通过合并规模较小、资源有限的行政村,可以集中力量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解决以往小村难以承担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同时,能够优化配置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建设标准化的学校、卫生室和养老服务中心,让更多村民享受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二是可以整合村务管理、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工作力量,避免职能交叉和资源浪费,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科学性。通过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能够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治理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可以精简村级组织机构和人员职数,优化工作流程,实现村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

五、内容解读

1.空间布局。村民委员会的调整工作,严格遵循并充分契合村庄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要求,确保调整工作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持续性的根本前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国土空间规划中对村庄的明确定位,将作为调整工作的核心依据与根本遵循。这意味着要深入研读国土空间规划对村庄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功能设定、发展方向、产业导向以及生态角色等宏观与微观层面的定位描述,确保村民委员会的调整方向与这些定位高度一致,避免出现方向性偏差。

2.行政区划。村民委员会调整按照乡镇级行政区划的设置,在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调整,不超出各自管辖范围确需跨镇(街道)进行调整的,履行行政区划调整相关程序提前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3.村庄规模。优先调整50户以下的规模较小村,与周边大村进行合并,原则上村民委员会管辖服务规模控制在200 户以上。

4.集体资产。对拟调整行政村范围内的各类集体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与核查。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各村,采取实地盘点、账目核对、村民问询等多种方式,摸清集体土地、房屋建筑物、农业设施、机械设备、货币资金等资产的数量、价值及使用状况,同时对各类债权的形成原因、账龄结构、回收可能性和债务的性质、金额、偿还期限等进行精准核实,建立详实的资产负债台账。

5.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村民委员会有效地盘活村内的闲置资源,如土地、厂房、荒山、荒坡等,通过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的保值增值。在推动产业集中和布局优化的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积极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通过创办集体企业、入股龙头企业、为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等方式,获取稳定的经济收益。

6.历史渊源。根据村庄发展历史脉络、文化传统和人文风情、村民生产生活状况,合理确定村民委员会调整范围和村名村址。

六、其他事项

文登区大水泊镇人民政府  于天宇

0631-8641088

文登区大水泊镇人民政府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将《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文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