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2025年)》的通知 威文政字〔2024〕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开发区管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西部智造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驻文有关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2025年)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鲁发改公管〔2024〕482号)、《威海市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威发改发〔2024〕22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影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弱项,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诚信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纠治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扰乱市场秩序、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招标人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机制短板弱项、交易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通过项目抽查、分类处置、整改提升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纠治招标投标乱象,不断规范交易市场秩序。 ——健全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持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服务、远程异地评标、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等政策措施,解决交易重点环节中介乱象、人为干预等问题。 ——完善有效运行的监管工作机制。落实招标投标领域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闭环;建立行纪、行刑衔接机制,完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移交、查处工作链条;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发挥警示震慑效应;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 ——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效能。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规范,推行招标投标见证服务清单制度,提升交易场所服务能力;优化电子监管系统评标专家倾向度、企业关联度、抱团亲密度等大数据分析模型,实现招标投标全过程风险预警、全链条智慧监管。 二、治理内容 聚焦2023年12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部分乡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包括2023年12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和2023年12月1日前发布招标公告但在2023年12月1日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开标评标、异议投诉处理,合同履约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一)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未采用招标方式发包、未按照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或通过“明招暗定”“先干后招”“量身定做”等方式虚假招标,或通过“化整为零”、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弄虚作假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4.“陪标专业户”不以中标为目的,“抱团”投标,非法围标。 5.招标代理机构拉拢评标专家、乱收费、价外加价、不及时支付专家费用等。 6.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他好处;不按规定评标评审,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组建或加入影响公平评标的微信群、QQ群;索取不合理评审费用等。 7.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恶意投诉举报等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未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经营主体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与本地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取得本地业绩或奖项,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2.违规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在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不合理内容。根据经营主体取得业绩的地区、所有制形式、投标产品的产地、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设置差异性得分;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 3.开展信用评价时,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未依法保障经营主体自主权。在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等方面对不同地区或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作出区别规定;对不同地区或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的资质、资格、业绩采用不同信用评价标准;根据经营主体的所在地区或所有制形式采取差异化的信用监管措施;没有法定依据,限制经营主体参考使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自主权。 (三)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编制招标文件质量不高,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未组织审查,未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未根据项目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未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对异常情形和问题未依照法定程序复核和纠正;受理异议渠道不畅通,异议答复不及时;未及时签订合同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招标人代表业务不熟悉,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言论等。 2.限制招标人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自主权。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投标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特定类型的资格审查方法或者评标方法,具体的资格审查标准或者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成员,承包商(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或者备选名录等;对已经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电子交易系统,限制招标人自主选择;强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电子认证服务;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特定交易工具;要求招标人依照本地创新产品名单、优先采购产品名单等地方性扶持政策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3.限制招标人定标权,影响招标人定标主体责任落实。为招标人指定定标方法、定标单位或定标人员;将定标权交由招标人或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人员行使;规定直接以抽签、摇号、抓阄等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四)监管执法机制短板弱项 1.在监管执法流程上设置不合理政策措施。规定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机构行使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职能;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2.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完善。尚未以清单方式列明本地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的部门职责分工;未建立协同监管和案件移交机制,发现违纪、违法、犯罪线索不能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监管不到位,在交易环节监督缺失,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置;对拟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按规定以适当方式听取有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未建立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举报处理机制。 3.乡镇小微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 (五)交易服务供给不足 1.在保证金上设置不合理限制。限制招标人依法收取保证金;要求经营主体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限定经营主体缴纳保证金的形式;要求经营主体从特定机构开具保函(保险);在招标文件之外设定保证金退还的前置条件。 2.在服务流程上设置不合理限制。对能够通过告知承诺和事后核验真伪的事项,强制投标人在投标环节提供原件;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违法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 3.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欠缺。不能有效发挥见证作用,对应当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现,对应当移交的疑似违法违规线索没有及时移交;服务缺位,对其他地区的项目、目录外项目拒绝进场;场所不能满足评标需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服务态度和效率不高,人手不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能满足交易、监管和远程异地评标等技术要求。 三、治理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区直行政监督部门统筹指导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区发展改革局统筹协调文登区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采取“自查自纠、项目抽查、集中督导、联动监管、系统治理”等方式,持续查问题、纠偏差,重打击、强震慑,严督导、促整改。 (一)自查自纠。依托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摸清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的项目底数,形成《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附件4),逐项完善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监管情况。将巡察、审计、政务热线、投诉举报等方面反映的问题线索纳入自查自纠范围,通过信息比对、调查核查等途径,严查场外交易、应招未招、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项目抽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区直行政监督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治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治理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对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要适当提高抽查比例,项目抽查要全面起底2021年以来的问题线索,并依托电子监管系统加强数据分析、信息比对,将问题项目纳入必抽范围。 (三)集中督导。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部门抽查、集中检查、专家指导”的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局带队组成督导小组,采取现场督导与抽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对文登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集中督导,重点督导工作进展缓慢、自查自纠不实、项目抽查不到位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 (四)联动监管。按照《威海市招标投标领域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威发改发〔2024〕6号)有关要求,强化部门协调会商、信息共享、风险预警、转办反馈、联动处置、联合惩戒等机制作用,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提高专项治理针对性;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合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智慧监管和联合惩戒,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 (五)系统治理。建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对号销账。针对查摆问题较集中、较突出的领域,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针对政策执行、监督执法、交易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开展系统治理,解决一批招标投标领域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机制,总结一批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经验做法。 四、时间部署 本次专项治理按照“统一部署、持续推进、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原则,分2轮持续推进,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动员部署、问题排查、立行整改、总结提升”4个步骤压茬推进。具体安排见《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档表》(附件3)。 (一)动员部署(2024年8月23日前)。区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强化行业监管,压实部门责任,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业务科长作为专项治理联络员。各有关部门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通过威海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报“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 (二)问题排查(分阶段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区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专项治理总体工作进度,采取自查自纠、项目抽查、集中督导等方式有序开展问题排查,填报《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抽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要对照治理内容逐项摸排,并逐项填报《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台账》(附件6)。 (三)立行整改(与问题排查同步压茬推进)。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按照“问题移交、依法处置、督促整改”3个步骤,推动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实行对号销账。对各阶段问题排查、整改提升情况(含工作报告、整改台账),区各行业监管部门汇总本行业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威海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报“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 (四)总结提升(根据专项治理情况按阶段进行)。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分阶段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推广一批推进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梳理一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典型经验,公布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案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区各行业监管部门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连同《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7),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威海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报“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区直行业监管部门要把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切入点,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专项治理摆上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科室重点抓;全面动员部署,强化宣传引导,适时召开会议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治理整体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威海市文登区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区直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登分中心负责自查交易服务供给问题,提升交易平台服务能力。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专项治理全过程,对招标投标领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区公安机关负责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移交的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区审计部门负责梳理审计过程中发现涉及招投标相关问题线索,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行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规定移交问题线索。 (三)扎实有序推进。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健全问题线索接收、转办、移交、反馈等工作机制,将问题查摆、整改提升、完善机制作为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实施自查、抽查、核查、互查、督查“五查”衔接,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流程进行检查,做到问题底数清楚、定性准确。对于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区发展改革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行业监督部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对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实、效果不佳的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四)依法处置问题。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治理内容、治理方式和工作步骤,扎实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做到监督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及时,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存在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的项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责令招标人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进行打击,影响恶劣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对不按要求优化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的,行业监管部门要指导责任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并在专项治理期间完成整改任务。对于监管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短板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在专项治理期间补齐短板。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反党纪国法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五)健全常态机制。各行业监管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应转入常态化整治并长期坚持,精准施治、综合施策,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在日常监管中,进一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协调会商、信息共享、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转办反馈、联动处置、联合惩戒、内部联控8项机制,实现招标投标领域疑似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研判—移交—会商—办理—反馈”闭环。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打通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单位数据链接,实时监测预警,实现全区监管“一张网”;持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清理,按照《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对全区招标投标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根据权限修订、废止,实现制度规则的常态化清理规范。 附件:1.威海市文登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名单和 部门职责分工 2.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分工表 3.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档表 4.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 5.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抽查 统计表 6.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台账 7.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情况 统计表 附件1
威海市文登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名单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林 斌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董泽章 区发展改革局副科级干部 付国德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王维克 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副局长 许春华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刘国凯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玲 区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 娄泰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邢秀君 区公路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虎 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蒋春霞 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周君文 区海洋发展局副局长 栾润波 区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主任 侯春光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孙明喆 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淇 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副局长 于大勇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登分中心副主任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同区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集中督导;统筹指导全区能源、人防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2.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体育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程(不含政务信息化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4.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负责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移交的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 5.区财政局负责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移交的问题项目,依法暂停或停止资金拨付。 6.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国土资源和林业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7.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燃气、热力)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8.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等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9.区水利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市政工程(供排水)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10.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农业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11.区海洋发展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12.区审计局负责梳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招投标相关问题线索,并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 1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移交的问题项目,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处罚。 1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市政工程(不含燃气、热力、供排水)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15.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1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登分中心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服务供给不足问题整改提升。
附件2 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分工表
附件3 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档表
附件4 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
附件5 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抽查统计表
附件6 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台账
附件7
威海市文登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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