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韩明俭将坐落于文城镇城西村的文房产证字第0029423号《文登县房产所有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韩明俭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