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91XE/2025-00108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1-09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关于农村特困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5-01-09 10: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字号:[ ]


一、办理条件

凡持有我区常住农村户口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等部分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请农村特困待遇。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入户调查

3、村“两委”成员评议

4、镇街审批

三、提供材料

申请农村特困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明等以及民政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

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区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381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125元;集中特困供养照料护理基准标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13298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6650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3990元。


救助时间:工作日

救助地点: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投诉电话:0631-89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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