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王从江将坐落于文登县界石镇新庄村的0251994号《文登县房产所有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王从江已死亡,现由代理人王海滋代为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海滋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