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邹本礼将坐落于高村镇万家村的集用(2002)字第22040045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邹本礼
2025年10月30日